
- 索 引 号: SM12115-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 田水综〔2022〕7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16
各乡(镇、场)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2〕27号)及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水建管函〔2022〕11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暨汛前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对全县所有水利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措施
为了做好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大田县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暨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各相关乡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
组 长:林芳庆(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汪杨柳(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卢国首(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林起彰(党组成员、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文颂 刘珍超 赵紫日 苏晋代
余明堂 周初妙 林惠芬 廖明琴
肖永炬 林二妹 吴成城 邱建淼
杨承享 石芯池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检查组。具体分组如下:
组 别 |
人员组成 |
检查乡镇(项目) |
第一组 |
组长:汪杨柳 组员:吴文颂、苏晋代 周初妙、林惠芬 肖永炬、杨承享 邱建淼 |
均溪镇、华兴镇、石牌镇 屏山乡、吴山镇、济阳乡 广平镇、奇韬镇、文江镇 |
第二组 |
组长:卢国首 组员:赵紫日、刘珍超 余明堂、吴成城 石芯池、林二妹 廖明琴 |
武陵乡、谢洋乡、桃源镇 上京镇、太华镇、建设镇 梅山镇、湖美乡、前坪乡 东风农场 |
第三组 |
组长:林起彰 组员:抽调移民发展中心若干名 |
涉及所有移民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全覆盖 |
二、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7月至2月27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三、检查内容
(一)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水库、堤防等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场)水利工作站要立即摸排本辖区范围内水电站等水利设施暨汛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于2月25日前完成排查全覆盖,建立整改清单,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做好指导工作。局工作检查组同步开展督导工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抽检。
(二)要突出检查重点。堵严堵实安全漏洞,主要针对水电站运行安全、水库、堤防等工程运行安全、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要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列出责任人、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并制定完善整治方案,同时启动边查边清,动态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要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场)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科学部署应急力量,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科学组织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引发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各乡(镇、场)水利工作站要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把节后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关口,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
附件1:各乡镇水电站、水利设施及在建工程汇总表
附件2:水电站、水利设施及在建工程清单
附件3:水电站工程安全检查表
附件4:大田县水库汛前安全检查表
附件5:大田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检查记录表
附件6:大田县在建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现场检查表
联系人: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电子邮箱:dtslgcgl@126.com
大田县水利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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