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115-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田水利〔2025〕1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8
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大田县广平镇元沙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田水利〔2025〕1号
来源:大田县水利局 时间:2025-03-28 16:05

广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大田县广平镇元沙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广政20252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供水规模为8000/日,设计供水范围为广平村、五峰村、万筹村、兴埔村、万宅村、元沙村、苏桥村、铭溪村、栋仁村、工业园区,9个行政村,一个工业园,受益人口7992户。 

  建设内容综合楼1座,门卫室1座,分层取水口1座,配水加压泵房1座,管道混合器井1座,絮凝沉淀池1座,重力无阀滤池1座,清水池1座,污泥调节池1座,污泥干化场3座等建构筑物。配套新建输水管道 1.9千米,新建配水管道 24.2千米,新建村内管网 79.92 千米,入户改造 7992 户。 

  二、水源水质 

  基本同意水厂水源选择。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Ⅲ类水标准限值,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注意做好水源地保护,严防水源水质被污染。 

  三、水文 

  基本同意报告书中径流计算的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工程地质 

  ()区域地质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对区域地质的论述和结论。本工程区域地震基本烈度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对工程区地质的论述和评价,勘察工作及成果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建筑物及管道沿线的地质勘探工作。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建筑物。同意元沙水厂工程类型为Ⅱ型。 

  2、同意广平元沙为新建水厂。 

  3、同意广平元沙水厂新建分层取水口一座。 

  4、基本同意元沙水厂净水工艺。即:广平元沙水厂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水,广平元沙水厂采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分子筛滤池,元沙水厂用次氯酸钠消毒及自然干化排泥水处理方式。 

  5、基本同意管网改造及管网延伸线路布置方案,同意配水管网管材、管径的选择。基本同意管道附属建筑物的设计。 

  6、基本同意净水厂电气及综合自动化设计方案。 

  7、下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对主要建筑物及管道进行优化设计。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同意初设报告中的布置选型,成果基本可用。 

  七、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项目总工期按24个月实施。 

  八、工程征地和拆迁 

  同意初设报告中的调查结果,同意补偿投资概算成果。 

  九、环保、水保及水源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设计措施。 

  十、节能设计 

  同意初设报告中的节能设计,成果基本可用。 

  十一、工程管理 

  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及时组织完工验收,试运行合格后,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十二、设计概算及资金筹措 

  基本同意工程概算采用的编制办法和依据;工程总投资7014.6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6008.8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部分投资109.3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部分投资79.14万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380.09万元,水源地保护投资122.50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314.75万元。 

  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为企业自筹。 

    

    

  大田县水利局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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