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402-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田商务〔2021〕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20
大田县审计局:
贵局2021年1月19日送达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书》(田审征〔2021〕1号文已收悉。审计过程中,审计组人员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并形成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贵局对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意见,现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1.贵局审计指出,未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事项采购。
我局在今后的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大田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按照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执行坚决不再发生此类似情况。
2.贵局审计指出,2018年8月27日支付评估费33750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我局在今后的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大田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按照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执行,坚决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大田县商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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