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507-0100-2018-00007
  • 备注/文号: 田统〔2018〕17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03
大田县统计局关于印发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田统〔2018〕17号
时间:2018-07-03 20:54

 

 

田统201817

 

 

大田县统计局关于印发住户调查

辅助调查员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辅助调查员:

    现将《大田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统计局

2018328

 

大田县住户调查

辅助调查员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户调查工作,夯实住户调查基础,规范调查工作全过程,实现住户调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发挥辅助调查员主观能动性,完善住户调查工作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依据

以月度账本的综合质量、年内访户工作各类台账登记情况和专项调查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结合调查户反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 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住户调查抽中点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是县统计局聘用的协助从事住户调查基础资料的采集、初审和信息反馈等基础工作,按职责开展住户调查工作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考评年度及内容

考评年度为201712120181130日。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性开展调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初审月度调查户账本资料;调查户记账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县统计局、调查队开展有关工作情况。

四、考评标准

(一)会议制度(5分)

准时认真参加县统计局组织召开的辅助调查员工作会议和其他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的扣2分。

(二)调查户稳定率10分)

辅助调查员应经常与调查户沟通,随时掌握调查户的具体情况。调查户全年稳定无换户情况的,得10分,中途换户的根据换户数及换户原因酌情扣分。未按规定程序私自替换调查户或调查户与样本户不一致的,不得分。

(三)账本质量(50分)

账本质量考核内容包括:记账笔数、记账周期、经常性项目有无漏记,品名、数量、金额是否规范齐全。记账笔数明显偏少的调查户,应加强联系,找出原因,如确实存在严重漏记的情况,每发生一户扣5分;经常性项目明显漏记的,每发现一笔扣2分;品名不全的,每发现一笔扣1分;数量漏记的,每发现一笔扣0.5分,金额错位的,每发现一笔扣1分。

(四)账本审核(10

辅助调查员每月上门收取账本时,对调查户所记的账目进行现场审核。认真审核调查户的收入,查阅家庭成员收入是否漏记或错记(每个成员与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的代码要一致),审核现金收支是否平衡,消费量和支出金额是否相符。审查发现的疑问,应马上提醒调查户加以更正。审核中发现并已纠正的,不扣分,没有审核出来的,每发现一笔扣1分。

(五)访户制度执行情况(10分)

严格执行访户制度,不断提高记账数据质量。对记账质量较差的调查户,应加强访户工作,酌情增加访户次数,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保证记账质量。每月访户不少于两次,对于记账质量不高的调查户,要重点进行辅导帮助,协助其记好收支账,并认真做好访户记录。每月访户少于两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六)其他(15分)

每月上交账本的及时性、完整性。账本上交时间定于每月3日前,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不得缺少,每推迟一天扣1分,每缺少一本扣1分。

账本周期、账本每页的小计要准确,记账内容保持平衡,每不平衡一户扣2分。

季度填写ABM表不规范、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根据《统计法》规定,辅助调查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调查户同意,不得向外泄露调查户家庭资料、账册、台账、各种报表等资料,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立即撤换。

五、考评结果使用

年终由县统计局对辅助调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各辅助调查员考评得分情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奖励。本考评结果也将作为向市队、省队推荐优秀辅助调查员的依据。

同时根据调查户记账质量评选出部分优秀调查户给予奖励。

 

 

 

大田县统计局                    20183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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