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507-03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 田统〔2021〕6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09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市统计局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2021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延续,将承担起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准确把握人口状况、及时了解人口变化趋势特征的重要任务,是推算各地人口总量、城镇化率及其它主要人口指标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依据。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本次调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扛起重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落实到位。要严格保障人口调查经费,特别是落实“两员”劳动报酬经费,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解决调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人员要具体抓,落实落细各环节工作,规范执行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将工作做精做细做扎实,确保数据质量。
二、深刻领会,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推进扎实有序
要严格执行调查制度规定,强化业务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做好村级样本核实。要认真核实抽中村级单位的属性变动情况,严格依照人口普查划定的小区边界开展抽中调查小区样本的核实工作。二是加强“两员”选聘、培训和管理。按每个村级样本配备2名调查员、1名指导员的原则选优“两员”队伍,建立“两员”信息库,准确登记“两员”信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选择灵活适宜的方式开展“两员”培训,注重培训实效。三是加强调查宣传。要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对抽中小区的宣传,确保每一调查户知悉此项调查工作,努力打破“门难进”的局面。四是加强部门数据收集。要积极协调公安、卫健、民政部门,为夯实现场调查登记质量提供可比性的数据。
三、依法调查、提高效率,确保数据质量真实有效
要进一步强化调查过程的管控工作,注重引导调查员严格按照制度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任务。要通过数据处理平台加强监控掌握总体登记情况和数据趋势,也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小区,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登记中的共性问题,要建立健全调查各环节工作质量控制责任制,加大审核评估力度,确保登记数据真实准确,特别要把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作为重点盯紧查实。
四、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确保防疫和调查两不误
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人口调查“两手抓”。为明确职责,统筹安排人口抽样调查力量,县统计局将选派业务骨干挂包各调查乡镇,协助、指导人口抽样调查各阶段工作。确保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时推进调查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疫情防控行政记录资料,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第一组:郭淑美(组长),黄丽梅、陈洵、吴萍萍等挂包联系石牌镇、上京镇、桃源镇;
第二组:黄钟煊(组长),林文邦、郑丽燕等挂包联系建设镇、广平镇;
第三组:苏立荣(组长),林美华、余洪娟、陈芳古、郑丽萍、颜晓璐、林广慧等挂包联系均溪镇、梅山镇、屏山乡。
附件:大田县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安排
大田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大田县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安排
工作项目 |
序号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制定计划 |
1 |
县拟订调查工作计划 |
2021年10月10日前 |
县级统计局 |
样本抽取 |
2 |
核对省局下发的样本 |
2021年9月26日前 |
县统计局 |
3 |
上报村级样本核查情况 |
2021年9月27日前 |
县、乡两级 |
|
调查员 选调培训 |
4 |
选调、培训指导员和调查员 |
2021年10月11日前 |
县、乡、村三级 |
5 |
上报《2021年两员及培训情况表》 |
2021年10月13日前 |
县级统计局 |
|
宣传动员 |
6 |
开展宣传动员 |
2021年10月-11月 |
县、乡、村三级 |
住房核查 |
7 |
整理行政记录资料 |
2021年9月-10月 |
省、市、县级统计局 |
8 |
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表填写上报 |
2021年10月15日前 |
市、县级统计局 |
|
9 |
核实住房单元基础信息 |
2021年10月10日-25日 |
调查员 |
|
登记、复查 |
10 |
入户登记、上报数据、复查 |
2021年11月1日-15日 |
调查员 |
11 |
社区表录入上报 |
2021年11月20日前 |
县、乡两级 |
|
质量验收 |
12 |
平台数据验收 |
2021年11月20日前 |
市、县统计局 |
13 |
开展质量验收 |
2021年11月16-20日 |
市、县统计局 |
|
分析研究 |
14 |
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
2022年1月-6月 |
县统计局 |
工作总结 |
15 |
报送调查工作总结 |
2022年1月1日前 |
县、乡两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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