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21-01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 田卫〔2020〕2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7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局各股室:
根据《中共大田县委编办 大田县发改局 大田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田委编办〔2020〕2号)及县卫健局“三定”规定,对照省市卫健委权责清单,结合实际,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核、审查,现予以公布。
依法明确县卫健局权责事项共294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38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6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16项和其他权责48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附:大田县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