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田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田委办发〔2018〕11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三定”规定,参照市信访局权责清单相关格式内容,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县信访局其他行政权力权责清单5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大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其他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共5项)
大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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