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编制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http://wzgl.sm.gov.cn/wcm),并于大田县档案馆、图书馆备案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田县住建局办公室,电话:0598—7222155(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电子邮箱:dtzjdb@163.com)
(一)精心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传贵任组长,党组成员乐荣从为副组长,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后报分管领导复审,最后由主要领导终审签发,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三)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动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网上申请并通过邮箱网上答复),不予公开文件数0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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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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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需要继续加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社区、基层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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