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田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datian.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223527,邮箱:dtgt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本局共制作信息1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8条,占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条,占100%;科教文体卫生类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股室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
二是调整信息公开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县自然资源局在县政府上的子网站、基层所宣传栏、报刊、对外政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电视等媒体渠道的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以新闻媒体发布、查阅点资料查询和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我们还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发送宣传小手册,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大田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大田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季度报表报送时间节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督保障实效。
(六)落实重点公开内容
1.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9年决算说明、2020年预算说明。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留言处理,切实回应公众关注和关切。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的主渠道,及时传播党中央、国务院声音。通过网站及时发布省厅出台的规章、重要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2020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条。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围绕不动产登记、用地保障等重点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疑释惑。三是加强网站互动交流。通过政府网站开设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留言评论、咨询投诉等功能,增强网站和公众的互动交流。拟出台的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草案均要求通过网站征求意见,广 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健全完善网站留言处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处理时限,强化督查督办,及时妥善处理政府网站的公众留言。
3.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环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制度,对邮寄传真来信来函、政府门户网站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页上的信息公开申请、来访群众当场填写的申请表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登记受理。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环节。建立健全分类办理制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同时提供。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单位的,同时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申请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受理单位可以不予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的,而受理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环节。首先明确答复时限。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其次严格答复形式。受理单位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结果,经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以答复函的形式书面告知申请人。依申请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再次做好信息更正。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受理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受理单位应当予以更正。单位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0﹞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全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本局涉及2个重点领域,对照上级制定的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2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现已完成本局2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自然资源局的子栏目公开。按照职责,制定的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加强对本局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更新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5.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构公开工作
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人大代表建议11件及政协委员提案21件的答复工作,并依照公开原则,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4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02 |
6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9 |
18342341.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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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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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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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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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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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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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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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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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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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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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遍认识不足,部门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几年来尚未接到此类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公开的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3、工作人员和经费问题。因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工作难于及时上传等。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纸、简报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和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力争达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实效性。
3、合理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并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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