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08-15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广政〔2022〕70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09
根据2022年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我镇近三年来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履约情况,经镇政府同意,下达2022年广平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120吨,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订单粮食落实到户
各村要抓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户工作,根据种粮主体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多少以及去年履约情况进行分解下达储备订单收购计划,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计划不得下达到非实际种粮主体,也不得下达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
在早、中晚籼稻上市前,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根据我县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质量要求,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筹措办法
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农发行永安市支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四、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办法
2022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标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县级储备粮轮换所需稻谷粮源优先从本县产粮乡(镇)采取订单收购的办法解决。县财政局按照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提前拨付到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粮食上市收购后,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分别明示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凭农户“订单收购码单”,全部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
五、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财政、发改(粮储)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2022年广平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广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附件
2022年广平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单位:稻谷、吨
村 |
订单数量 |
合计 |
120 |
广平 |
75 |
万筹 |
30 |
万宅 |
5 |
西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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