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913-02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湖政〔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4
湖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美乡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湖政〔2025〕25号
来源:大田县湖美乡 时间:2025-06-11 16:23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大田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田政办规〔2025〕2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并对我乡地质灾害进行调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防灾形势

  我乡地质灾害受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岩土体特征等因素控

  制,由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我乡降水较多,由强降雨或暴雨引发灾情的风险较大。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

  1.地质灾害现状

  我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高陡边坡3种。全乡地质灾害点总计12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8处;高陡边坡75处(见表1)。

  表1 湖美乡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灾害类型

  滑 坡

  崩 塌

  高陡边坡

  合 计

  数量(处)

  4

  8

  75

  87

  百分比(%)

  4.59

  9.19

  86.2

  100

  2.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分布

  我乡地质灾害分布范围较广,涉及10个村。主要分布于大尤村、岬才村,西燕村、旺建村、林兜村、汉口村、长坂村、高才村、仁美村、元安村各一处。从局部地形地貌看,地质灾害大多为房后人工开挖高陡边坡产生的小型滑坡、崩塌。高陡边坡主要分布于湖上村(18处)、旺建村(15处),其余各村均有分布,共计75处。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5年汛期降雨量偏多,降水相对集中期可能产生局部地段洪涝和内涝。主汛期为4-7月。

  根据我乡地质环境条件、从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分析,结合往年主汛期(4-7月)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25年我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将比往年有所增加,在降水集中期,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同时要密切关注伏秋期的暴雨,吸取经验教训,提前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

  (一)防治目标

  对2024年调查所发现新的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进卡,对其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村、单位,直至有关监测人员,健全完善的群测、群防预报网络体系,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修、维护工作,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原则

  为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灾点监测制度、灾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有四个环节,即“预防、躲避、撤离、治理”,建立乡、村及监测人三级预报和监测网络。坚持监测不断,尤其是要加强重大危险隐患点和汛期监测,并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

  (三)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地质灾害基本知识。

  2.落实责任。各村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在每月7日前将上月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上报乡政府。

  3.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乡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乡有关部门及村密切配合,形成全乡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

  4.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重点监测时间在4-10月的雨季及台风暴雨汛期,建立健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5.对各隐患点,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实行监测责任制,详细记录登记建卡,在汛期增加检查密度,形成应急报警措施和疏散方案。

  6.对险情较重及无法治理地段,应结合当地情况进行疏散,搬迁,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7.今后乡内主要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并报县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湖美乡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况,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根据灾情情况指挥抢险抗灾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质供应。

  2.乡自然资源所:除做好乡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外,建立全乡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督促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责任制,经常性地了解各村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

  3.乡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治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4.乡民政办: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5.乡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乡水利工作站:监控山塘、水库、河道、水渠闸坝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并对诱发的灾害点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安全。

  7.乡林业站:监测林区地质灾害情况,组织林区各单位参加救灾保障工作。

  8.乡村建站: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9.乡卫生院:部署并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随时派遣医疗队伍深入灾区做好防疫、抢救治病等工作。

  10.乡广电站:根据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播放有关地质灾害信息。

  11.乡电信站:保持电信线路畅通,确保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指令到位。

  12.乡供电所:负责组织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电力供应。

  13.乡中小学:做好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防灾工作,确保师生和校舍的安全;遇有发现灾情预兆时,及时利用广播等信号通知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

  五、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

  建立正常有效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严格执行“三个报告制度”,即:一是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乡政府报告,二是其他部门和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应当立即转报乡政府,三是乡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同时还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一)临灾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和有关临灾预报信息。

  (二)临灾应急

  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状态,及时通知和组织灾区影响范围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三)灾后应急

  当地质灾害发生时,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组织协调灾后抢险救灾工作;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组织专家会商,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有关生命线工程(如省道、县道、乡道)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强灾后监测工作。

  (四)社会突发性事件应急

  当不可预见大范围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由县人民政府紧急发布公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湖美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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