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美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及传真:0598-7488018,地址:大田县湖美乡湖美街1号,邮编:366115,电子邮箱:hmx01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根据我乡工作实际,强化领导,多措并举,开拓创新,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乡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高效规范、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上,涵盖政府工作多个方面,涉及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精准扶贫、动物防疫、生态文明、医保社保、红色文化、乡村振兴等方面,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在形式上,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共查阅室、固定公开栏、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微博等多样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我乡政务公开的透明化程度。在数量上,在大田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条、规划计划类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条、为民办实事类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
2.严格落实工作部署情况。我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从六个方面来抓好落实,一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二是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五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六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乡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规定我乡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类别,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科教文卫、政府采购等信息,并及时公布监督检查处理结果,提高群众知情权、保障群众监督权。同时为方便群众查阅公开信息,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后20天内由专人将公开信息纸质版、电子版送交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归档,并根据要求每季度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湖美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湖政〔2020〕72号),以由乡长担任组长,组织委员陈文行、司法所所长刘宗邦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五是加强便民渠道公开。通过设立在乡政府大楼门口的党务、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及各部门、街道公开栏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民生事业、就学、户口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医保社保缴交等方面;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围绕群众热点和焦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读政策,答疑解惑,不断提高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并公布了相关制度。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网站公开外,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研判、处置机制和应对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条例》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六)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由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能,形成合力,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化。二是部署落实到位。成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会,要求各乡直部门对照文件查看所属领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同时,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由专人负责。三是规范指导到位。组织专班人员对涉及我乡的26个指引目录内容进行逐条逐项编撰审核,确保规范、科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3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5 |
0 |
行政强制 |
0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21681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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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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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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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适合村级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单一。
2.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员的培训不够,在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完善,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重点公开,重点解决。
2.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组织信息员学习《条例》和相关业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3.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努力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湖美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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