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24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华兴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4年华兴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2.《华兴镇村级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绩效考评办法》
3.《2024年华兴镇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
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2024年华兴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2024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原则,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总体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存栏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并按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国家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对猪瘟要继续实行全面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镇政府可根据防控实际确定免疫范围。同时抓好非洲猪瘟、鸡新城疫、H7N9、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布鲁氏菌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对重点村和养殖密集区应实行二次免疫。同时对猪瘟继续实行全面免疫。
2.严格程序。规模养殖场常年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每月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
3.落实责任。坚持“村保免疫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细化考核,责任到人。
四、组织分工
1.镇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2.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开展、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
3.村对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和免疫档案的建立。
4、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五、防疫范围
1.免疫对象:猪、牛、羊、禽。
2.强制免疫种类:鸡、鸭: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
六、防疫组安排
上片区:技术指导:刘加炜;组长:卢新海;队员:杨桂芳、邱良奇、陈建轮、杨景萌、杨国伟;负责早兴、张墘、杞溪、横坑、柯坑村等5个村的免疫工作。
下片区:技术指导:刘加炜;组长:郑前朝;队员:郑贤星、叶玉豪、卢美玉、翁增韶、程功族、程名冠、颜和洁;负责华安、京口、仙峰、昆山、洪坑等5个村的免疫工作。
七、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从3月15日至4月20日完成(昆山、早兴为重点村,要求3月25日前免疫第一次,4月10日至20日免疫第二次),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5日至10月25日完成(仙峰、张墘为重点村,要求9月25日前免疫第一次,10月20日至25日免疫第二次)。
八、强化督查,确保强制免疫工作取得实效
春、秋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各村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集中免疫结束后,由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牵头对各村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部署、经费落实、工作开展、强制免疫密度和效果开展检查。对在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村进行表彰,对强制免疫工作组织不力、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
华兴镇村级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
绩效考评办法
为规范华兴镇村级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压实工作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强化行业指导,规范考核工作,充分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以下简称“协检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全镇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有关文件要求,制订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华兴镇村级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
二、考核时间
每年两次,时间安排在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结束一个月内。
三、考核办法
1.以百分制进行考评;
2.考评组人员组成:春、秋季动物免疫考核由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平时抽查由刘翰生、刘加炜、郑前朝(协检员)负责。
3.采取春、秋季分别考核评分与抽查、抽检(抗体检测以上级业务部门检测为准)相结合的办法。
4.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考评、抽检结果算入考核分。
四、考核主要内容
参加会议、培训,免疫密度,免疫抗体监测,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动物防疫档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六项。(见附3)
五、防疫员、协检员的确定及奖惩办法
镇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对春秋两季防疫工作进行考核。对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对在防疫工作中不作为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重大疫情扩散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村级防疫员和协助检疫员工资
以村为单位划定防疫责任区:确定华安、京口、仙峰、昆山、早兴5个大村村级防疫员各2名,张乾、横坑、柯坑、杞溪、洪坑5个村村级防疫员各1名,全镇共计村级防疫员15名;按镇行政区上下片划分,在下片华安、京口、仙峰、昆山、洪坑5个行政村设定1名协检员,在上片早兴、张乾、横坑、柯坑、杞溪5个行政村设定1名协检员;全镇设2个协检点(老早兴街道、镇畜牧兽医站)。核定每位村级防疫员固定工资150元/月,协检员固定工资300元/月。
2.抽调村级防疫员1名到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协助做好疫苗管理(300元/月)、产地检疫(200元/月)、防疫报表报送、档案整理、疫情期间值班等(200元/月)后勤工作。
3.村级动物防疫员春、秋两季防疫工作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分别给予500元误工补贴; 89—80分给予300元误工补贴;79—75分给予100元误工补贴;75分以下取消误工补贴。
4.每月防疫日免补贴50元/天,非洲猪瘟疫情监督排查及消毒误工补贴50-100元/月。
5.若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所有工资补贴,并给予解聘:
①防疫工作考核分数达不到75分的;
②在防疫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
③因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动物疫情发生、扩散,发生重大疫情隐瞒不报的;
④不服从镇政府及县、镇业务部门管理和工作安排的。
六、其他事项
1.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附件3:
2024年华兴镇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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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会议、培训 |
5 |
参加会议、培训 |
参加会议、培训得5分,缺席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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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疫密度 |
50 |
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密度。 |
随机抽查20户,猪牛羊以耳标为准,结合防疫档案和免疫证。猪牛羊口蹄疫防疫密度达100%得15分、禽流感防疫密度达100%得30分、免疫证入户率100%得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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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疫抗体监测 |
10 |
猪牛羊口蹄疫、禽流感免疫抗体效价 |
随机抽取猪牛羊禽血样进行检测,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猪、牛、羊口蹄疫得3分、禽流感得7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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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 |
10 |
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 |
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清楚得5分,对强制免疫、违禁品添加、档案建立等监管率达95%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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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动物防疫档案 |
20 |
建立动物防疫档案 |
免疫档案装订完整得5分;及时上交得5分;填写规范得10分,填写不规范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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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
5 |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 |
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00%得5分,发现没处理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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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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