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华兴镇组织人员开展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3〕11号)文件精神,华兴镇全面清理1999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方式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采用征求起草相关站办所意见的方式,最终由相关站办所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处理建议,经镇政府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决定。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6件规范性文件已失效,保留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行。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华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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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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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兴镇关于印发《大田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202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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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2024年华兴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规〔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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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华兴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规〔20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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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村级招投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华政规〔20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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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废止(失效)和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华政规〔2024〕4号 |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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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拟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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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兴镇关于印发《大田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华政[2021]81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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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兴镇消防所关于印发《“平安大田”建设攻坚战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
华政[2022]37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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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华兴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华政[2022]77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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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工作的通知 |
华政[2023]12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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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兴镇大田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
华政[2023]38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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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华兴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
华政〔2024〕16号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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