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01-02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 均政〔2024〕5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8
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关于做好均溪镇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年龄
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 6 周岁(2017 年 9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适龄儿童,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如有丧失学习能力须暂缓入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具体见本方案第三条第一款“线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二)本招生区及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本招生区范围:温镇桥以东的凤兴路、凤滨路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温镇村、兴田路(均溪镇范围)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均溪镇行政村撤点并校的由原均溪中心小学接收的适龄子女;孤儿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符合《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所列举的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材料:
(1)本辖区户籍: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本招生户籍区但适龄儿童无户籍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登记相关证明。
(3)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明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公租房证明,②户口簿,③辖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温镇村出具)或居住证,④城区无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
(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及材料
(1)进城务工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
(2)进城经商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商铺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
(3)进城兴办企业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兴办企业。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企业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企业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居住证。属股东的,需提供股权证明(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或股权复印件)等。
2.接收办法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自愿选择+电脑派位”的方式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优先政策的,可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优先接收或电脑派位。
3.优先政策条件
(1)享受优先政策对象: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保缴交达一年以上的(含一年),符合进城经商、进城兴办企业满一年且纳税额度达到或超过1万5千元的,可享受优先政策。
(2)实施办法:符合优先政策的人员,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学校有剩余学位,可优先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就读;如享受优先政策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时,则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名单。
(3)享受优先政策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保缴交达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除提供进城务工报名材料外还需再提交: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历年缴费明细表;③工资表(由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的工资表和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符合进城经商、进城兴办企业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且纳税额度达到或超过1万5千元的,除提供进城兴办企业、进城经商的报名材料外还需再提交:纳税缴交凭证。非企业或商店法人不享受优先政策。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线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7月1—7日。
2.报名流程
(1)学生家长通过关注“e三明”公众号进行注册。
(2)依次点击进入“教育考试—县级入学一件事”,选择“大田县”报名入口,再点击“小学报名”,选择对应类型的报名入口进行申请。
(3)填写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示: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报名指南”)
(4)开学时,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校正式报名注册。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7月8—9日。
2.报名地点:大田县第四实验小学(温镇村53号)
3.报名流程:向学校领取《大田县 2024 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登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审核人、家长签字→学校公布学生名单→符合入学资格的,开学时家长凭经审核的“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到学校报名注册。
4.公示名单:
(1)公示符合条件的辖区户籍(含享受城区户籍)子女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
(2)公示时间:7月10日至7月16日。
(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电脑派位办法
1.派位原则
如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由学校直接接收,不安排电脑派位;如登记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数时,优先接收享受优先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对其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名单;如享受优先政策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只对享受优先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电脑派位,并确定就读名单。未派到学位的,可按田政办规〔2024〕5号文件参加第二次派位或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派位办法
电脑派位:由学校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并公示就读名单。
3.派位时间:7月17日。
4.公示名单
公示电脑派位结果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过2024年6月30日视为无效材料。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现场报名方式向第四实验小学申请。
(三)申请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向学校提供能够证明真实情况的有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的,将取消其在第四实验小学就读或派位的资格。
(四)特别提醒:请外来人员务必关注电脑派位结果。未派到学位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学校不接收父母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的无户籍儿童。
五、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和高中,面向全县招收智力障碍(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听障、视障、智力障碍、言语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少年(具体招生事宜见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文件)。各村要大力动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送到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附件:大田县2024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
均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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