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0〕43号)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将在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均溪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98-7223419,传真:0598-7229072,邮箱:smdtjx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构建了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度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均溪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7类,2020年度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截止12月底,均溪镇移交两馆公开信息合计26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于过场,我镇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全镇“七办四中心”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先后完善了《均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均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均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均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各项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并认真落实。
(五)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强领导、抓协调。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2.强责任、抓落实。及时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股室、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同时,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建立“月通报、季测评、年综评”的工作推进机制。
3.强培训,抓提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主要任务、公开内容等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以培训会为契机,开展交流研讨,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操作不熟悉、人员不足等问题。
4.强规范,抓标准。坚持“最全面、最切合实际、动态补充、逐步完善”的原则,从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方面,统一规范指标格式和要求。结合镇情实际,完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5.强创新,抓日常。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开资源,通过在大厅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意见箱等方式,常态推进政务公开线下便民服务功能。同时,配备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讲解员,定期在大厅处为群众答疑解惑。将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项目名称、办理流程等内容,在镇公告栏予以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服务水平。
(六)监督保障
我镇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和未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的同时,又能确保秘密信息得到安全保障。同时,通过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对于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丰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等该公开的是否公开。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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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8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0 |
1127042.3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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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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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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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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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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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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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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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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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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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均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总表的报送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镇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鉴定其属性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四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总表的报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均溪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均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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