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915-3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济政〔2023〕7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济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07
济阳乡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济政〔2023〕7号
来源:大田县济阳乡 时间:2023-03-07 17:15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大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济阳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原则,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二、总体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存栏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在组织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指导做好动物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鸡新城疫、猪流行性腹泻等其它重点疫病免疫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对重点村和养殖密集区应实行二次免疫。同时对猪瘟和鸡新城疫的实行全面免疫。

2.严格程序。规模养殖场常年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相结合的方式,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3.落实责任。坚持“村保免疫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细化考核,责任到人。

四、组织分工

1.乡政府根据2023年大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2.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开展、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对规模养殖场加强督促做好免疫工作

3.村委会对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和免疫档案的建立。

4、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5、在春秋集中免疫或迎接上级检查是需要抽调督查和加班的防疫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误工补助,具体由兽医站考勤。

6、各村委会要继续做非洲猪瘟的防控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生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保障生猪养殖安全。

五、防疫范围和要求

(一)免疫对象:猪、牛、羊、禽。

(二)强制免疫种类:鸡、鹅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口蹄疫 羊:小反刍兽疫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商品代肉鸡(鸭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需加强免疫;种、蛋鸡鸭鹅:雏鸡(鸭鹅)14~21日龄时进行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口蹄疫:仔猪在28—60日龄进行初免,羔羊在28-35日龄时42--50日龄进行初,在28-35日龄时42--50日龄进行初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4~6个月再次进行加强免疫。

小反刍兽疫:春季或秋季对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六、防疫安排

我乡的动物防疫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全乡村级防疫员组成2个防疫小组,对各村进行集中免疫,1组:济阳、济中、三扎、国庆、德仁、芳林等村组成,由涂振林负责;2组:上丰、泮林、高升、砚坑、大儒、大墘等村组成,由章华慧负责。各位防疫员按照任务安排,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按时序完成,同时要规范做好免疫记录,整理成档、及时报送。

七、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从3月7日至4月25日完成3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免疫4月15日至20日开展第二次免疫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20日至10月25日完成,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免疫,10月25日至30日开展第二次免疫。

 

 

                                                济阳乡人民政府

                                                  20233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