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12-30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 梅政〔2022〕28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31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闽政〔2011〕8号),结合市县效能办督查意见及我镇地质灾害调查实情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然经济地理概况
1.经济地理概况:梅山镇位于大田县东北部,地处闽中山区腹部,东邻尤溪坂面乡,南接湖美乡、前坪乡,西与文江镇交界,北与尤溪新阳镇毗邻。全镇辖21个行政村,面积204.43平方公里,总人口2.36万人。区内属低山地貌类型,地势总体西高东低,最高点为区内南部的高峰,海拔1282米,最低沧洲河,海拔220米,相对高差1062米。地势切割较强烈,溪沟较发育,呈树枝状,主要溪沟有文江溪及富裕坪溪,水流向东,汇入坂面溪。本区气候为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点,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二、2022年气象及重点防范预测
1.气候总趋势
预计冬季(2021年12月~2022年2月)气温偏低,降水偏少;2022年早春季(3~4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雨季(5~6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易出现洪涝灾害;夏季(7~9月)气温偏高,降水偏多,≥35℃高温日数正常,极端最高气温正常;秋季(10~11月)气温偏低,降水偏多。影响我县的台风1~2个。
2.主要季节天气
(1)冬季(2021年12月~2022年2月):平均气温偏低,季节内气温变化幅度较大。极端最低气温城区为-4~-1℃,高海拔山区为-6~-3℃,局部低于-6℃。
降水量偏少,预计为 100~170毫米。
(2)早春季(3~4月):平均气温偏高,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天气过程,不利于春播,但出现大范围“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小。
降水量偏少,预计为300~360毫米。
(3)雨季(5~6月):平均气温偏高。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
降水量偏多,预计为500~580毫米。
(4)夏季(7~9月):平均气温偏高;≥35℃高温日数正常(35天);极端最高气温正常(38~40℃)。
降水量偏多,预计为300~500毫米。
(5)秋季(10~11月):平均气温偏低。
降水量偏多,预计为100~130毫米。
3.主要气象灾害
(1)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波动大,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大。
(2)春播期气温变化幅度较大,3月下旬将出现阶段性不利于春播的低温过程;早春季有较明显的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3)雨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较易出现洪涝灾害。
(4)夏季有1~2个台风影响我镇。
(5)今冬明春降水偏少,发生冬春连旱的可能性较大,需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早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的监测
对潜在滑坡、崩塌和建筑物的裂缝经常进行简易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发出临灾警报,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1)监测对象
凡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确定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及今后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确定为监测对象;设立监测组,选派有一定文化的村民担任监测组成员,开展简易监测工作。
(2)监测方法
地质灾害监测包括降雨量监测和地质灾害点监测,降雨量监测主要由县气象局、台、站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分位移监测和目视监测。
①定期目视检查:所谓定期,就是在雨前、雨中及雨后一定时期内对隐患点周边进行巡视,对大部分点来说,可以采用该方法。主要对象为一些潜在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的不稳定斜坡点和不稳定的滑坡、崩塌体,监测人员对灾点及其周边斜坡情况(如灾点后缘是否产生拉张裂缝、前缘坡面崩塌、坡脚突然冒浑泉、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以目视监测和巡视检查为主,并作巡查记录,发现地灾点岩土体开裂、移动、冒泉等不稳定特征时,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群众暂时避让。
②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主要对象为辖区内存在拉张裂缝的重要地质灾害点,采用简易桩、砂浆贴片、观测尺等有效的方法(见简易监测示意图1)对滑坡体拉张裂缝定期进行位移监测,监测人员应进行记录,并将监测资料定期上报当地乡(镇)政府;发现致灾体出现加速滑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步判断其变化趋势状况,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受灾人员进行暂时避让。
③地面位移监测:对地面有比较明显变形迹象的滑坡,除采用简易监测措施外,还可以安装专业监测实施进行地表位移监测。
(3)监测资料的处置
各镇、村及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并记录登记建卡,定期上报镇政府进行整理分析。在持续强降雨及台风暴雨期间应增加检查密度,形成应急报警措施。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报告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现场查勘,提出防治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
四、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2022年气象预测。据县气象台资料,2000-2007、2010年年度降雨量大于1500毫米以上的年份有2003、2004、2005、2006、2007年,每年的4-9月为年度集中降雨月份,尤其在6、7、9三个月的降雨量约占年度降雨量的50%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的暴雨有45次、大于100毫米的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有两次,暴雨次数多于6次的年份有1998、2000、2001、2002、2003年2010年10年平均暴雨次数5次。
2.2022年地质灾害活动趋势预测。根据2021年调查的地质灾害点现状,结合2022年气象预测,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因素等。预测2022年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分布在4—10月份,地质灾害易发生主要分布在:
(1)近年来新建的房屋后坡高度大于8米的土质斜坡和房屋后坡为农田分布,坡度大于25度的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地段。
(2)矿山开采,机砖厂取土场、尾矿坝等极易发生泥石流、崩塌、塌陷等。
(3)全镇共有33个地灾害点,其中地质灾害危害重点村:郭井、沈岭、西书、雄峰、沈口、长津、黎坑。尤其要注意的西书村、郭井村、沈口村、黎坑村地质灾害点。
五、地质灾害防治
1.组织领导
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涂一彪 镇长
副组长:刘利烽 副镇长
成 员:林泽寒 党政办
肖华平 自然资源所
陈香珠 财政所
施丽媛 水利站
吴绍裕 民政办
魏火强 派出所
陈 晖 应急办
涂雁南 环保站
林新江 公路站
陈之耀 卫生院
方正义 村建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自然资源所。
2.防治目标。对调查新发现的灾害危险点,应及时进行登记、建卡,对其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各村、各驻村工作队,直至具体监测人、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和群专的预警系统,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修,维护工作,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原则。为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四个环节“预防、躲避、撤离、治理”。首先在日常工程活动中特别是在易于诱发地质环境下,尽可能地避免破坏,并注意增强地质环境原有安全稳定状态,以免诱发地质灾害。第二是主动避免,即躲避,也就是不让受灾对象向已有的或可能的危险区内进驻。第三是被动避免,即撤离。则是将已处于危险区内的受灾对象撤出危险区。第四是受灾控制,即治理,当不能或不宜采用躲避或撤离的办法来避免可能遭遇的危险时,则进行灾害的治理,采用工程手段强行防止灾害作用的发生,使受灾对象避免受到灾害的侵蚀。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要掌握时机,总的原则是要早治。建立镇、村及监测人三级预报和监测网络。坚持监测不断,尤其是要加强重大危险隐患点的汛期的监测,并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
4.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地质灾害基本知识。
(2)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镇各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形成全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联络人员及负责人名单与通讯电话号码应于4月5日前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重点监测时间在4—10月的雨季及台风暴雨汛期,建立健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
(4)对各隐患灾害点,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实行监测责任制,详细记录登记建卡,在汛期增加检查密度,形成应急报警措施和疏散方案。
(5)对险情较重大及无法治理地段,应结合当地情况进行疏散、搬迁,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今后镇内主要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前,务必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认定,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7)资金保证。各村及有关企业单位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度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张展。
(8)奖惩措施。根据闽国土综〔2003〕33号文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临预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设立奖励机制,按照贡献和成效的大小给予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中,避免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获得安全生产单项奖及年终综合考评奖。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及监测责任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损失程度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六、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根据灾情情况指挥抢险抗灾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
2.各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务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工作;务必收集本村范围内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相关情况并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居住家庭人员情况、通讯号码、转移线路情况);务必对本村内的地质灾害点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进行监测排查,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动员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务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岗位调整时,由接任其岗位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挂钩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3.镇自然资源所:建立全镇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监测网络,督促各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4.民政办: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汇报和灾后救济工作。
5.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水利工作站:监控山塘、水库、河道、水渠、闸坝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地灾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并对诱发的灾害点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安全。
7.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8.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卫生院:部署并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随时派遣医疗队深入灾区做好防疫、抢救、治病。
10.文化站:根据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播放有关地质灾害信息。
11.各厂矿企业:开展对矿山采场、工作面边坡、排土场、尾矿坝去、洞口设施、设备及居住点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安全检查,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七、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是指出现异常暴雨天气和监测出现异常变化时,有关防灾抢险部门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应急行动方案。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及镇直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各尽其职认真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镇人民政府提出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发布。紧急情况时,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党政办通知各村委会播(放)送有关临灾预报信息。
2.临灾应急。临灾应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临灾点范围采用明显预警状态,及时通知和组织灾区影响范围内群众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3.灾后应急。当地质灾害发生后,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组织协调灾后抢险救灾工作;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并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安置受灾人员方案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密灾后监测工作。
4.社会突发性事件应急。当不可预见大范围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由镇人民政府紧急发布公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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