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12-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梅政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30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梅山镇组织人员开展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3〕11号)文件精神,梅山镇全面清理1999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方式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采用征求起草相关站办所意见的方式,最终由相关站办所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处理建议,经镇政府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决定。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决定对2件规范性文件已失效,保留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行。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梅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
1 |
梅政〔2023〕25号 |
关于印发《梅山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拟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理由 |
|
1 |
梅政〔2017〕137号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已于2018年春节失效。 |
|
2 |
梅政〔2020〕24号 |
关于印发《2020年梅山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已于2022年12月失效。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