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14-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 屏委〔2025〕2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0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林权矛盾纠纷化解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田委办〔2025〕17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屏山乡林权矛盾纠纷化解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联合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林开聪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陈振本 乡党委统战委员
副 组 长:吴绍锯 乡人大主席
陈振耀 乡党委副书记
陈天彬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善涛 乡党委纪委书记
吴仁友 乡党委宣传委员
李 域 乡党委组织委员
章 儒 乡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陈秋萍 乡政府副乡长
林进场 乡司法所所长
成 员:施发墩 乡党政办
朱谌婧 乡自然资源所
章华质 乡林业站
林起存 乡农技站
各村驻村工作队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山林权属林权争议纠纷调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各村(场)开展争议纠纷调处工作,依法受理跨村(场)及重大林权争议和涉诉涉访案件;(2)负责全乡林权矛盾纠纷调处任务跟踪调度,实行“一月一通报”,按季度梳理汇总需要提请乡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清单,根据研究意见抓好跟踪督办;(3)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集合不同层面的林权调处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域专家参与,定期研究推动全乡林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章华质任,副主任由朱谌婧兼任,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和农技站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林权矛盾纠纷化解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乡林权矛盾纠纷调处汇报、通报、总结等;做好全乡林权矛盾纠纷调处专题会、推进会等会议材料及会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即予撤销。
中共屏山乡委员会
屏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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