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914-02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 屏政〔2025〕35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8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田县屏山乡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屏政〔2025〕35号
来源:大田县屏山乡 时间:2025-07-18 18:24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屏山乡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大田县屏山乡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3号)、《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拓展“新赛道”促进美人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攻坚提升方案>的通知》(田委办〔2025〕4号)、《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田县屏山乡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田农〔2025〕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大田县屏山乡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实施区域和扶持产业

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同意,大田县屏山乡为2025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单位,实施区域为大田县屏山乡辖区范围,支持主导茶产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链建设。

(二)投资来源及主要支持方向

上级下达大田县屏山乡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产业强镇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的项目建设,按照不断提升美人茶文化影响力、产业竞争力和科技支撑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延伸壮大产业链,打造中国美人茶核心产区,打响“中国美人茶之乡”品牌的要求,集中精力打造茶叶(美人茶核心产区智慧茶园项目、全产业链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化茶旅融合项目、两岸茶创IP培育项目)主导产业,统筹推进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三篇“文章”有机融合发展。

二、项目资金计划及扶持要求

(一)300万元资金计划

1.美人茶核心产区智慧茶园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在美阳村核心主产区,设置土壤传感器25个、环境采集传感器10套、摄像头30个、智能虫情测报灯3盏等物联网设施等及相关配套设备。通过传感器等设施设备建设,可以精准采集茶园土壤成分的理化性质和茶树生长环境的有关数据,利用数据分析为茶叶的种植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对茶园更加精准管护,同时,通过智能虫情报灯,减少害虫对茶叶的破坏,利用物理防治技术为绿色、生态、有机的生态茶园奠定基础,提高大田美人茶品质核心竞争力,预计提升茶叶品质和产量约20%-30%。

2.全产业链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110万元,采集美人茶种植、加工、仓储、销售等全产业链数据,打造美人茶产业数智供应链平台,开发集合茶园监测、茶品研发、交易中心等应用为一体的数字化系统与智能模型,通过美人茶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反馈,更加精准掌握市场需求导向,拓展销售渠道、节约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产业数智化带动年产值相应增长。

3.智能化茶旅融合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一是提升改造核心产区共享茶室,丰富茶园业态,通过“身临其境”的泡茶体验、直播体验,让更多的人感受大田美人茶的生态,进一步提高大田美人茶知名度、影响力,游客消费占比提升30%以上;二是定制2台便携式“美人茶+”(如:美人茶奶茶、美人茶气泡水、美人茶蜂蜜水等)系列无人售货全自动智能茶饮机,把握市场主流,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新式茶饮,增加美人茶产品的多元化、个性化,延伸美人茶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拟培育茶衍生品企业,帮助更多茶农销售茶叶,带动更多就业岗位;三是开展美人茶茶艺实操、美人茶电商运营及多维度技能提升培训等,搭建美人茶“飞地电商园”,举办樱花茶海跑、明台职工美人茶制茶技能竞赛等活动,实现“茶文旅+科技+餐饮”三产融合示范,预计培育1-2家融合型企业。

4.两岸茶创IP培育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一是融合闽台茶文化元素树立农业产业强镇宣传标识牌,进行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等,讲好“一盏美人茶,情结两岸缘”的故事,以美人茶为媒,搭建起两岸沟通桥梁,实现制茶技术交流、茶叶销售互通,共同助推两岸茶产业发展;二是拍摄农业产业强镇宣传片、美人茶文化国际传播宣传短剧,形成[美人茶+两岸IP]双驱动品牌体系,让品牌、茶文化故事赋予美人茶更多价值、内涵,创建“屏山姑娘”区域品牌,让更多的茶农“借船出海”,通过稳定品质打品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喜爱,提升预计带动区域茶产品溢价率提升15-20%;三是设计定制美人茶特色茶具、茶伴手礼等,开发茶有关系列产品,把茶叶与瓷器相结合,把茶叶与各类花相结合、把茶叶与食品相结合,形成丰富的茶衍生品产业链,进一步解决茶叶销售渠道和提高茶叶附加值;四是举办闽台茶文化交流、美人茶斗茶赛等活动,丰富大田美人茶核心产区的茶事活动,为更多茶企、茶农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活动掌握全国乃至全世界美人茶制作导向和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大田美人茶发展方向与外界同步接轨,同时,以三茶“融合”为载体加强大田美人茶的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预计年度两岸参与人次突破3万。

(二)扶持要求

专项资金以绩效为导向,采取先建后补的资金使用方式,对2025年1月1日之后建设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助。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带动三倍的社会资本投入,即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产业强镇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三、项目建设主体

以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及辖区村委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单位向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

项目审批

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经由班子会研究或者有必要请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资金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批复,并将批复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确需进行调整变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调整变更申请,由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复。

项目管理

一是实施主体要建立项目专账,专项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二是下述几种情况,不列入项目资金支出:与批复的建设内容不一致的开支;兴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已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建设;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大型水利)、一次性消耗性支出(如肥料农药等投入品);接待、娱乐、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其它与项目无关的支出;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以及购置非生产性车辆等;从专项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由我乡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做好指导与监督。项目验收应当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深入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金额不低于扶持该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金额。

(五)需报送的申请材料

1. 项目申报(格式参见附件)。

2.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文档拷贝报送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8-7308238。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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