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05-30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 京政〔2022〕4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5
各村委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切实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现将调整充实后上京镇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如下:
一、上京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芳炳
副组长:陈志权
成 员:乐大市 陈思源 林 翔 黄成衍 林登双 陈昌炉
郭立贵 陈乘班 方上彪 林克雄 詹光治
灭火救援队伍:
队 长:刘美气
副队长:陈春萌
驾驶员:陈乘棠 魏祥寄
战斗员:黄成衍 方来山 陈思源 陈春旺 林初权 吴义腰
消防所文员:刘美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消防所,办公室主任刘美气同志兼任。
二、消防所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2.负责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相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相关消防安全工作台账、档案的指导工作。
5.协助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6.组织专职消防队伍培训、演练、处置初期火灾任务工作。
三、企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性工作,与重点企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负责上级相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3.指导个体工商户、大型商业场所和网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镇内消防安全事故的调处工作。
四、所(站)消防安全工作
1.负责建立管理职责内的消防安全。台账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做好上级下发的关于本职责内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预警提示。
2.负责养老机构、医院、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学生接送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消防知识列入学校教育培训计划。
3.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各行政村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管理职责内的消防安全台账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做好上级下发的关于本职责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全村(居)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预防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3.负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发现消防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
4.负责村老年协会、祠堂等村级公共场所等消防安全工作。
镇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火灾预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及时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要负责消防档案材料并及时上报镇消防所,切实为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上京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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