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05-01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0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10日至6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上京镇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上京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指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上京镇党委诚恳接受,并深入分析症结所在,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要求在2024年11月7日前(三个月时限)完成整改的36个问题已完成33个,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已完成6个,需要长期整改完成的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移交的问题线索12件,目前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3件。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主动担当作为。此次巡察是对上京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上京镇党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整改方向,一项一项溯根源、一条一条定措施、一件一件抓落实,镇领导班子牵头扛起政治责任,各职能所站和村党支部协同发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点面结合,以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经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监室的多次指导,形成了《关于落实〈关于对上京镇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并以此为抓手,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时限,以“铁”的决心、“真”的态度和“硬”的举措全力整治顽瘴痼疾,将巡察整改转化为借力修正、借机完善、全面提高的重要契机。
(三)用好巡察成果,以最务实的成效推动事业发展。截止目前,上京镇党委共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4项,挽回损失约24.6万元,下一步上京镇党委将坚持把问题整改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真正让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真正使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上京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上京镇党委研究细化提出4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117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破解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瓶颈问题不够有力,多元化路径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党委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坚持系统思维不够,推进项目破题、产业破局、村财破茧的举措不多,全镇发展支撑力仍显不足。
(1)反馈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够有力。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力度不足,部分“抓大促高”项目未序时推进,带动经济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21至2023年间,列入省市重点的6个招商引资项目,有4个因用地、资金等原因进展滞后,巡察时尚未投产;实施的9个乡村振兴项目中有7个未按期完工,其中梅林村商务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原定于2023年底竣工,巡察时尚未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全面梳理推进解决4个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东田微生物、辉达铸件项目因建地过程与管网改造用地协调存在问题的问题,积极与园区、国土等单位沟通协调,目前用地问题已解决,项目正进行厂房主体建设,力争年底项目投产;针对宏亿、乐鑫因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滞后问题,已与企业负责人、商业银行对接沟通,通过增加企业贷款额度等方式,目前已解决资金需求,项目正有序推进,宏亿已进行室内装修,部分设备调试,乐鑫进行钢结构搭建。二是已对未能如期完成实施的7个乡村振兴项目进行重新梳理,目前已完成4个项目的实施并竣工决算;暂未竣工的3个项目:梅林村商务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收尾阶段,预计1月底竣工验收;梅林村环境提升项目三期已动工建设,预计1月底完成70%工程量;梅林村商务服务中心(三期)因招标流标,目前已重新挂网招标。
(2)反馈问题: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不够明显。聚焦工业发展抓谋划、强招引、促转型不够,现有9家规上工业企业中有6家属高耗能行业,停减产问题时有发生,2024年第一季度上京镇规上工业增加值呈负增长态势。统筹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不够,“一村一品”文章做得不足,溪口水粉、桂坑花椒、上平铁观音等传统农业不优不强,品牌集聚效应、产业富民效益未充分显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摸排辖区内的企业情况,建立台账。六福建材完成工艺及设备改造提升技改,鑫跃已完成入规,协源木业完成生产线技改提升。二是已开展2次山海协作活动:1.在上京工业园区举办大田县重点产业链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活动;2.组织县人大代表(上京团)赴泉州市开展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调研。三是我镇主要领导赴泉州走访4家企业招商引资,目前正与异能无人机项目和三明田钢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对接。四是已与福建省国岩供应链有限公司对接联系,拓宽一村一品的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壮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引导茶农参与大田县2024年秋季铁观音斗茶赛,进一步提升上平铁观音知名度,我镇茶农选送的茶样获得“特别金奖”称号。
(3)反馈问题:解决村财增收难题力度不足。指导推动各村拓宽村财增收渠道不够,经济富裕村“守摊子”、经济薄弱村“等靠要”的思想仍较突出。如,上京、梅林、灵川、隆美等4个涉矿村村财结构不合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占比均达40%以上,“靠矿吃矿”过日子的局面尚未有效改观;溪尾、赤水、黄城、城口等4个资源匮乏村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上级补助维持运转。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做好梅林、隆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依托三田服务有限公司为上京园区企业在招工用工、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管家式”红色服务,新增承接物业管理、园区主次干道清扫养护、物流快递收发等多项服务,营业收入已超过50万元,并为13家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26人,促进村财、村民双增收。二是年初通过举办为期7天的乡村篮球赛(村BA)暨农特产品展销会,通过文体搭台、经济唱戏,吸引游客2万多人次,积极推介溪口水粉、桂坑花椒、上平老铁、上京富硒地瓜等农特产品,该项活动在被人民网总网、《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导,并通过参加“全闽乐购”等各类展会,有力提升上京农特产品知名度,促进村财增收。三是坚持林改再出发,以开展国有林场“百场结百村”活动为契机,梅林村与梅林国有林场结对共建,探索建立“主体托管”经营制度,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管护,提高村集体和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持续开发“造血”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2.履行生态环境属地监管责任不够到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存在差距。党委政府生态优先理念树得不牢,聚焦镇域生态环境问题短板,开展综合治理力度仍需加大。
(4)反馈问题:小微企业涉污问题整治不够到位。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不够,一些“散乱污”企业污染环境行为多有发生。如,凯鑫鼎、永宁等多家煤矸石加工厂落实“三防”措施有欠缺,存在煤矸石露天堆放、雨污分流不到位问题;正沣矿业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配备环保设施,违规将生产污水排入河道,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集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要求各企业围绕煤矸石露天堆放、尾水回收、入河排污口脏乱差、存在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凯鑫顶企业进行停电整改,目前已建设污水沉淀池1处,并对存放地点周边进行围挡加固、对露天堆放的煤矸石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正沣矿业有限公司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三是加大环保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恒康医院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排水不符合排放标准问题2个,发现京福砖厂、京东页岩砖厂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2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利用圩日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宣传1次,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群防群治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对发现的环保问题进行举报。
(5)反馈问题: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有待加强。镇村两级协同协作机制不健全,推进养殖污染源头管控、过程严控存在落差。如,桂坑、赤水、溪尾、上平、下溪口等5个村部分生猪散养户,落实污粪资源化利用措施不够,污水直排、漏排和溢流等现象依然存在;鑫丰蓬养猪场污水管道破裂未及时修复、废弃物倾倒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发生,群众信访比较频繁,2021年以来仅“12345”平台上的投诉件就有14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相关村生猪养殖信息、规模进行全面摸排和厘清。二是组织环保岗工作人员对鑫丰蓬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次,目前鑫丰蓬养猪场已将污水管道修复完成,废弃物进行干湿分离后作为养料投入农田种植农作物。三是结合县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下发的《大田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安排,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主干召开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会议,对全镇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等进行摸排,制定“一口一策”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规范化整改。目前,2处工矿企业排污口已完成整改,赤水、下溪口、桂坑等村15处生猪养殖场已通过增设三格化粪池、进行粪污干湿分离、尾水就近就地排入农田和林地进行消纳等方式完成整改。
(6)反馈问题:固体废物堆填管控不够到位,有的企业在“金丝岬”处随意露天堆放脱硫石膏、石英砂土或倾倒建筑垃圾,存有污染三阳村饮用水源等风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集镇和梅林村污水管网建设进展缓慢,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到位,下溪口等村露天焚烧垃圾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在金丝岬处露天堆放脱硫石膏问题目前已完成清运整改,并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开展谈话1次。二是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特别是工矿用地的巡查力度,谨防违规堆放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固体危废问题发生,目前已开展巡查4次,发现问题1处,已完成整改1处。三是集镇和梅林村污水管网建设正在按序时进度施工,其中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污水主管网建设7km、接户管网建设1.5km,污水处理站建设基本完成;梅林村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污水主管网建设3km、接户管网建设1km,污水处理站建设基本完成。四是各村生活垃圾清运至镇中转站后均已及时转运到县集中处理。
3.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不够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力度仍需加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成效不够明显。
(7)反馈问题:耕地数量保护存有隐忧。在耕地面积上守住存量、做好增量不够,严格用途管制、发掘后备资源、推进违法用地整治用劲不足。2021年以来全镇“非粮化”耕地计104.97亩,共发生涉耕地违法行政案件14起、土地面积1.78万㎡,有2个年度未完成县里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2023年1月至巡察时,上级下发的49个违法用地卫片图斑,有29个未整改、占比59.18%,其中5个属新增顶风乱占耕地建房。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29宗未整改图斑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已完成整改销号18宗;已完成大田锦晟生态养殖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对上京污水处理厂、丰田村道路2宗所占耕地进行耕地补充,待系统审批;剩余8宗未整改图斑逐宗对接业主自行整改,不予配合的,将进行立案,依程序处置。二是加强耕地数量储备,已完成2023年进出平衡补充耕地120亩种植验收,以及2024年补充耕地指标38亩开垦,全额完成县下达指标。三是加大宣传,通过粘贴横幅,村LED等形式,对违法图斑整改,耕地保护政策进行宣传,加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8)反馈问题:耕地质量保护有待提升。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不到位,新增耕地稳定耕作还有不足。如,上平村2021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存在耕作土层不够厚、农作物存活率低、排水沟渠损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用养结合不够有力,镇内撂荒地存量仍然较多,至巡察时仅撂荒“洋面田”就有37.61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成上平村2021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管护单位客土对土层进行加厚、合理种植农作物、修复沟渠。撂荒洋面37.61亩整改已完成,其中种植玉米15亩,甘薯12.31亩,生姜6.1亩,蔬菜4.2亩。
(9)反馈问题:非法养殖牛蛙问题监管处置不够有力,2023年2月群众在溪口村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近6亩,至巡察时仍有部分未出售清池、拆除复耕。打击制止耕地非法取土问题不够,2021年以来上平村内先后发生3起非法开采泥炭土案件,巡察期间仍发现有个别村民在基本农田上零星挖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非法养殖户发放《非法牛蛙养殖清理告知书》,要求养殖户自接到告知书当日起,禁止投放牛蛙苗种(蝌蚪和幼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二是要求养殖户9月25日前自行对现有牛蛙全部处理完毕、养殖池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有面貌。截止目前养殖户牛蛙已清理完毕,部分养殖点已复垦。三是加强宣传。已张贴横幅2条,并使用村广播循环播放私采国有矿产资源法律后果,提升村民的思想认识。四是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截止11月,自然资源所、驻村队员、村级协管员针对非法去取土进行不定期专项巡查30余人次,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挖泥炭土。五是执纪问责。镇纪委已对开展土地巡查不到位的上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土地协管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够扎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存在短板弱项。党委政府推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力度不足,落深落细防控措施还有欠缺。
(10)反馈问题: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欠力度,京融建材、易泰箱包、协源木业、服建通服装等企业,存在员工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备被遮挡等问题。推进临水临崖地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上平水库坝头安全防护栏杆于2023年7月被台风刮倒损坏至巡察时仍未修复,溪尾、赤水等多个村道路临崖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隐患仍然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重新制定“三管三必须”规范性文件。二是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清单,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形成常态,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上平水库坝头安全防护栏杆已于2024年8月11日由物业化管理公司(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完成。四是按先急后缓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村民捐款”的形式筹措资金4.2万元完成溪尾村溪底至村部路段280米安全防护栏安装,下一步将结合2025年农村公路专项计划,对全镇临水临崖路段进行防护栏安装。
(11)反馈问题: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有待深入。化解农村林地确权、土地流转等方面矛盾不够有力有效,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如,延京村与上京村骨灰楼堂建设用地纠纷问题尚未妥善解决,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上平村吴氏祖房翻建与个人建房纠纷、南坑村村民小组与个人的林权纠纷等问题,巡察期间还在信访。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据核实,该旧房为上平村祖上众房,所有权人共900余人,现因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经各房头氏大人讨论,认为有必要重新修缮留作纪念,因此在旧房原址上翻新建木房。因所有有权人过多,未申请办理旧房翻建手续。因此,7月2日,上京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国土、村建、经管和上平村对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并发放《责令限期(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停止建设。同时,引导其先进行用地手续报批后再动工建设。二是上京镇联合大田县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驻村工作队、林业站和南坑村委会召集双方召开调解协调会,调解中,三、四、五组村民代表认为提出的补偿金过高,不同意按补偿方式调解该纠纷,且认为原与你签定的《集体山林承包经营合同书》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不予认可该承包经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正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中。三是我镇首次收到有关问题反映后,于5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对上京村骨灰楼违建行为进行制止,并将相关审批流程告知当事人,要求其在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前严禁动工建设,若在未取得完整审批手续前再次出现违建行为,我镇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目前主体框架模版已拆除。
(12)反馈问题:平安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推进无犯罪、无涉毒、无赌博等“六无村”创建有差距,全镇16个村仍有8个未达标,达标率排名全县倒二。防诈反诈工作不够精准到位,2021至2023年镇域内电诈警情数分别为10起、12起、14起,呈逐年上升趋势;巡察时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存量仍有5人,在全县乡镇排名第5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六无村”创建工作,目前全镇已有12个村被评为“六无村”,对剩余4个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创建,争取2024年实现。二是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所站,通过“线上+线下”、“嘴皮子+脚底板”相结合的宣传模式,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截止目前共开展5场次集中宣传,期间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挂历、雨伞等宣传品500余份,进企入校开展平安建设专题讲座6场次,覆盖人群5000余人。三是通过“一人一策一专班”举措,集中力量攻坚,现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存量已成功核减2人,并对剩余3人持续开展劝返。
(1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新媒体宣传阵地管控不严,美篇号“上京镇”有6篇信息发布未履行签批手续,公众号“平安上京”停用后未及时销号。宣传阵地管理不够扎实,上京、延京等村LED显示屏损坏未及时修复,上平、溪尾等村有的宣传内容停留在“过去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培训方面,已召开上京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新媒体宣传阵地管理要求,明确信息传播、舆论引导、形象塑造的重要性。二是落实巡察整改方面,已补充并存档美篇号“上京镇”6篇未履行签批手续信息的“三审三校”审批单;停用的“平安上京”公众号已完成注销;阵地管理方面,上京村、延京村LED已完成修复并更新宣传内容,溪尾村已将过时宣传内容拆除、上平村已拆除过时党风廉政宣传信息并完成更新。三是深化制度落实方面,完善并组织学习《上京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审核和巡察制度》,已安排专人对全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和各村宣传阵地、宣传内容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党委政府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不够精准有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还有差距。
(14)反馈问题:工作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9月和2024年3月,桂坑村民先后2次反映旧房翻建未验收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自然资源、经管、村建等所站无人牵头受理,直至镇纪委介入后方才予以解决。又如,近年来群众多次反映国道356线至富民小区路段路灯损坏,影响学生和村民夜间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因该地段镇村两级管理职责不够明确,至巡察时仍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会议讨论,认为村民自行设计的建设方案更符合农村实际住房建设需求,应予以通过。二是已组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经管站三个部门于4月底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督促其正确履职。四是已修复部分损坏路灯,同时已将国道356线至富民小区路段路灯建设项目纳入2025年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15)反馈问题:推进民生实事办理力度不足。统筹调配力量资源、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关切不够,部分涉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民生实事工作滞后。如,2021至2023年间,镇人大代表先后5次提出“改造集镇公厕”建议、3次提出“将黄城村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议,至巡察时镇政府仍未推动解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健全链条式监督机制。聚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主线,把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强化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平时问动态、定期督进度、年中看现场、年底评成效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由镇人大与镇政府合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二是“集镇公厕改造”已纳入九龙江流域(上京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正在曼陀山步道施工,集镇公厕将在下一步施工时一并施工。三是黄城村已纳入大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桃源段),该项目的项目业主为福建水投集团大田水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目前仍在桃源镇范围施工,暂未施工到黄城村。
(16)反馈问题:不想为不作为问题尚未禁绝。有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足,工作落而不实、行动不快。如,2020年7月县环委办发函要求上京镇关闭取缔聚金公司违规选矿点,镇政府及相关所站未能及时跟进落实,直至2023年7月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发函后方才关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对聚金贸易公司违规选矿点的日常巡查,目前已开展巡查5次。二是调取该企业9-10月份月度用电数据,未发现用电大幅异常变化。三是开展镇村干部大会、班子扩大会3次,就安全、环保、乡村振兴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干部专业素质提升。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党委政府监督检查镇属企业及基层所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不够,在抓常抓长、从严从实上用力不足。
(17)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禁而未止。虚增夜间和周末值班天数发放补贴、虚列名目发放职工福利、违规发放高温津贴等问题多发。2021至2023年间,镇非金属矿、自来水管理站等企业,以上述方式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计5.6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对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镇纪委予以相关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上京非金属矿和上京镇自来水管理站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45944元已收缴至大田县纪委账户。针对部分已退休员工未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待发放其退休工资时予以抵扣。三是镇纪委向镇非金属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一份,督促镇非金属建章立制一份。四是组织各所站、镇办企业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1场次,通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18)反馈问题:差旅费报销管理不够到位。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够细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仍有发生。2021年以来,全镇干部职工有27人(次)违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计4296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大田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差旅费报销三重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报销流程、报销范围及差旅费报销标准。二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6月6日对违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的干部职工27人次共计4296元完成追缴,并于2024年6月12日上缴至县纪委账户。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19)反馈问题:个别所站长存在特权思想。如,镇自来水管理站、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等所(站),有的任职站长期间自家自来水水费分文未缴,有的长期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讯费用转嫁至单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自来水管理站原站长自家用水欠缴费用2234.4元已于2024年6月4日补缴至镇自来水管理站账户。二是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通讯费用11585.36元已于2024年8月13日上缴至县纪委账户。三是镇纪委已分别于6月17日、8月22日对上述2人违纪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7.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镇政府对财务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力度不足,制度不健全与执行不到位问题并存。
(20)反馈问题:岗位不兼容制度执行不严。部分独立核算单位资金支付未落实录入岗、审核岗不相容制度,容易导致错转私转等问题发生。如,2022年1月镇政府支付办公场所修缮费用时,1.79万元的费用却按2.21万元转账,实际超付0.43万元。又如,个别所站负责同志于2022年1月报销差旅费后,从会计手里借回报销的票据附件,又于2023年3月将该笔差旅费再次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超付4270.5元已经追回到镇财政户头。二是综合执法大队、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在变更,变更后可以立即整改。三是镇党委已于8月22日对个别干部违规重复报销的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1)反馈问题:镇办企业内控管理存在缺失。如,镇自来水管理站未建立水费收缴、物资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至巡察时仅历年来的水费就有295户计21.41万元未收取,其中涉及村干部、政府聘用人员8人,未缴水费计1.57万元。又如,镇办非金属矿违规长期为原矿长的妻子提供社保挂靠,并代垫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4.61万元,直至巡察入驻前才收回。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历年所欠水费涉及295户共21.41万元,所欠水费中涉及政府聘用职工及个别村干部共8人欠水费15693.1元,现已清缴完成。二是截至目前,自来水站共追缴旧欠水费55户约41650元。三是镇办非金属矿违规长期为原矿长的妻子提供社保挂靠并代垫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4.61万元已清理退回。四是上京镇监察组已经对上京非金属矿原矿长政务立案。
(22)反馈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日常跟踪问效不够,有的民政资金滞留闲置。如,2016年6月县民政局拨付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至巡察时既未使用也未按要求退回。2020至2023年间,上级拨付隆美、三阳等5个村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奖补专项资金55万元,因项目建设停滞不前,巡察时仍闲置在账上。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县巡查组提出的有关五个村骨灰楼建设资金滞留问题,梅林、隆美、灵川、三阳主要原因是因建设用地空间未规划,不能审批建设,南坑村骨灰楼堂已经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补办审批手续。对于上级奖补的专项资金计划退回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二是2016年6月县民政局拨付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计划用于上京村、延京村避灾点提升工程。
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够到位。镇经管站、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监督机制运行不顺畅,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合力尚未形成。
(23)反馈问题:集体资产收益收缴不及时。部分村委会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督促承租方履约缴款不到位。截至2024年6月,三阳村尚有2021年7月以来的产业扶贫资金投资收益款、京融建材管理费等计8.8万元未收缴,赤水、溪口、桂坑3个村仍有2021年以来的林木转让款、山场承包金、电价补助款等各类收益计5.81万元应收未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桂坑村已收回2021年至2023年电价补助24000元,三阳村已收回京融管理费16000元。二是溪口村、赤水村已多次催缴,承包方拒不配合支付,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待证据材料收齐后启动起诉程序。三是上京镇党委政府将督促上京非金属矿积极筹措资金,于2025年12月底前结清三阳村投资收益款。
(24)反馈问题:现金管控不够严格。多数村出纳现金管理公私不分,存在失管和挪用风险。如,2023年1月上京村收取的村综合楼租金、溪口村收取的山场承包金计5.78万元,村出纳均先行存入个人微信或银行账户,至2023年3月才缴存村集体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上京村、溪口村出纳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各村主干、村出纳、报账员等人开展业务培训,参会64人次。三是组织经管站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好监督和审核。四是与福建农信社合作,为16个行政村开通收款二维码,进一步确保款项收入及时到账,实现收支“零现金”。
(25)反馈问题:村干部补贴补助发放不规范。误工考勤登记不够严实,以“定额定补”形式发放误工补贴、重复领取误工补贴等问题尚未根治。2021年以来,全镇各村干部有224人(次)在已领取县民兵训练、镇党代会等补贴的同时,又在村里重复领取误工补贴计1.77万元。执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有偏差,2021年以来有5个村超范围给村聘干部发放养老保险补助款计1.45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要求村干部对误工考勤必须按时如实考勤。二是要求村务监督小组确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驻村工作队对村干部出勤监督。三是全镇重复发放的村干部误工补贴1.77万元均已收回;全镇5个村超范围给村聘干部发放养老保险补助款1.45万元,已收回1.44万元,未收回1000元(已故)。
9.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监管有待强化。党委政府对一些关键环节风险管控不够到位,全面排查梳理、严格约束管理还有欠缺。
(26)反馈问题:工程建设廉洁风险依然存在。全流程监管不够有力,投标人资质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项目验收“走过场”等问题仍较突出。如,梅岭古寨建设(三期)和三阳村、隆美村路灯亮化等工程项目,均出现参与投标的不同企业代理人身份证住址相同的问题,涉嫌围标串标。又如,抽查镇村两级实施的8个工程项目中,有5个项目验收结算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累计多付工程款4.31万余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制定《上京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招投标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召集各村书记对进行学习,提高各村对村级项目招投标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标前材料审核。镇招标办在招投标项目过程中进行资格后审,重点加强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资质及企业代理人的审核,对存在不按要求提供投标材料、企业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符、参与投标的企业代理人住址相同等问题均按废标处理。三是梅林村、延京村、农路站已将多付工程款追回,溪口村因工程款未支付,已将多计算的工程款扣除。四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上京村尽快追回多付工程款。
(27)反馈问题:物资采购不够规范有序。有的询价采购流于形式,以“对策”对“政策”问题较明显。如,镇政府2022年1月分2次购买应急物资计11.98万元,参与询价的4家公司中,中标的欧阳商贸公司询价单联系电话与参与报价的东和长溪旅游公司相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集党政办干事和采购人员召开专题会议2次,学习省、市、县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系列工作规章制度,对此次采购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二是严格把稳审核关,明确职责分工。设立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集体商议采购需求、方式及价格、供应商确定、采购流程是否合规等事宜,依法依规统筹组织好每一个采购项目的关键环节及流程。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还有差距。
(28)反馈问题:抓党建谋划部署不到位。投入党建工作时间精力不足,2021年以来召开的5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为零。常态化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查缺补漏较少,2021至2023年间仅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4次。打造基层党建品牌不够有力,除梅林村、隆美村外,其余各村党建工作鲜有亮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8月29日进一步完善《上京镇2024年度驻村工作考评细则》和《上京镇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党建工作同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压实党建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制度,2024年以来,已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3次,一方面,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主责,抓不好党建是最大失责”意识。另一方面,强化“村村达标·整镇推进”党建提质行动的部署、推进、落实,有效推动各村党支部晋位升级。三是坚持“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累计投入20万余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民心是一杆秤”重要指导思想,完成米家、民心馆、积分小卖部等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路线连线提升;依托党纪学习教育,重新布局更新了梅岭“三田”廉政文化馆。
(29)反馈问题:抓村级党建水平提升不够。班子成员主动过问所驻村党建工作较少,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主题党日开展不正常、党员考勤签到不落实等问题,特别是桂坑、南坑、丰田等3个村的党建工作仍较薄弱。“三会一课”调阅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梅林、溪尾、丰田、桂坑等4个村2022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至巡察时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9月13日,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梅林村、溪尾村、丰田村、桂坑村等4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4个村党支部已根据调阅检查发现问题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的整改,同时补齐缺失材料。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暨第三季度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村党支部后备力量的选育等工作进行再部署。三是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季度调阅检查制度,9月9日-13日,对2024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簿进行第二次集中调阅,并核查党费收缴情况等,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反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0)反馈问题:抓企业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指导不够,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欠缺。如,新岩水泥党支部上党课质量不高,未能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教育;华阳光电党支部开展党内活动次数较少,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仅开展3次、无上党课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召集新岩水泥、华阳光电党支部负责人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会后当天由组织委员对新岩水泥、华阳光电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重新强调并指导“三会一课”记录以及制度的落实要求。二是确定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为新岩水泥、华阳光电党支部党建指导员,于9月13日到企业开展“送学、送服务”,指导非公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并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服务企业生产。三是指导华阳光电党支部于8月1日开展“走访慰问退役军人”、9月12日开展“开展志愿服务,清扫地沟活动”主题党日活动,9月12日组织学习“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严明党纪”专题党课。指导新岩水泥党支部于8月15日、9月10日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1.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党委抓干部队伍培育管理韧劲不足,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举措不够多。
(31)反馈问题:村“两委”班子建设抓得不够紧。督促指导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2021年以来全镇有上平、灵川、黄城、桂坑、城口、延京、下溪口等7个村组织实施6万元以上项目少于3个,巡察期间溪口、城口等村党群服务中心多次大门紧闭。推进软弱涣散问题整顿不够有力,延京、桂坑、黄城等村“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有的工作不够合拍,整体仍然比较松散。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采取组织指定、个人申请等方式,开展政治建设、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4种帮带内容,确定导师帮带关系8对,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村干部值班坐班、民事代办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关于村干部值班值守和履职情况督查惩处机制》《上京镇村主干考评办法》,并于2024年4月16日制定《关于选拔优秀村主干到镇办企业实施办法》、8月29日制定《上京镇2024年度驻村工作考评细则》,通过奖罚并举的方式,规范村“两委”干部的行为,调动“两委”干部的积极性,提升村级管理水平。三是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村村达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三年行动,确定2024年溪尾村、桂坑村为后进村,对照达标村五好标准开展提档晋级工作。
(32)反馈问题: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够严实。部分干部职工作风比较散漫,迟到早退、签到签退不落实等问题仍然多发。抽查2024年2-5月的考勤记录发现,仅垂管所站未签到签退计30天以上的就有3人。有的常规工作拖拉迟滞,镇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的财务收支直到巡察组入驻20天后才完成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重新完善制定《上京镇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替签、旷工,将考勤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根据《上京镇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京委〔2021〕75号)文件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辞聘)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由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对镇聘干部陈某旺作开除处理。三是针对垂管所站干部旷工问题,上京镇党委发函给各自主管部门自行处理。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党委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还有差距。
(33)反馈问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对镇域内多发的违纪违法案件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漏洞不够。2021年以来全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16人(次)中,镇办企业人员就达4人(次),巡察期间仍发现3名企业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落实“三个教育、三个管理”不够到位,2021年以来干部职工有30人(次)因私离市未履行报备手续,有3名村主干因“八小时”之外问题被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将各村、镇办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24年度年终工作考评。二是用好用活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今年以来村务公开1243条,事前公开263条,直播195场次,收到并办结群众诉求25条,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63次,发现并解决问题7个,上报典型案例3个。三是开展节假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4次,节前廉政提醒谈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自查自纠等工作6场次;今年来已在“三田文化广场”开展廉政文化教育3场次,播放《三田孝廉千古传》专题片10场次300余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5场次,播放专题警示片2场次。
(34)反馈问题:纪委跟进监督问责不够及时。县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时,对上京镇社会化服务补助款监管不力问题提出问责建议,巡察时镇纪委仍未全面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已全面启动社会化服务补助款监管不力违纪问题问责调查程序,目前已立案并予以党内警告5人。二是镇纪委向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下发监察建议书一份,督促其整改,完善建章立制。三是在全镇干部大会召开一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警示教育。
(四)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3.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漏项。
(35)反馈问题:党委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有的下属单位整改存在缺漏。如,2018年巡察反馈的“镇政府、上京煤矿存在大量白条、借条抵库现象”问题,本次巡察发现镇非金属矿仍有1993至2018年间的17笔票据计8.36万元白条抵库,未能及时进行甄别处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经对17笔票据甄别处理,其中:
有2笔共6000元已经收回入账;有3笔共3202.21已作核销处理;有8笔共61421.8元系因原经办人未及时办理各项经济业务的核销手续造成白条抵库,已由原经办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有2笔共9468.21元因联系不上当事人,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核销处理;有2笔共4000元当事人表示暂时无经济能力退回,下一步上京非金属矿将督促其及时退回款项。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对镇属企业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三是上京非金属矿已于2024年5月31日根据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纪律、值班值守、印章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内控制度。
14.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够有力。
(36)反馈问题:党委立足抓常抓长、持续推进问题标本兼治不够,有的问题改后再犯。如,2018年巡察反馈的“账前审核形同虚设”问题,巡察发现各村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费用支出手续不完整等问题仍然多发;2019年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集镇建设管理较为粗放”问题,巡察发现集镇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环境脏乱等现象仍有反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以及银农直联系统,各村全面实行二维码收款。做到现金收款时款项直接到村银行户头,现金支出时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村出纳不经手现金。全镇16个村已办理村务卡16张,收款二维码16张,实现“零现金余额”,杜绝坐支问题的发生。二是组织由城管带队,政府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协同的巡查小组,每日2次对集镇街道占道经营等情况开展巡查整治,同时加大清洁工清扫频次,做到垃圾杂物一天一清运,街道卫生一月一清洗。三是对旧商贸中心进行改造,设置过渡市场,共铺设水电及固化地面1200平米,并于集镇主干道设置机非隔离,确保行人和通车安全,目前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4年8月9日,收到县委巡察一组交办件(含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2件,目前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3件,已对1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政纪立案12人、处分12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镇办企业内控管理存在缺失。如,镇自来水管理站未建立水费收缴、物资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至巡察时仅历年来的水费就有295户计21.41万元未收取,其中涉及村干部、政府聘用人员8人,未缴水费计1.57万元。
未完成原因:一是历年所欠水费跨度时间长,有的已长达十年之久,造成催缴难度较大。二是部分年轻人携家带口常年外出,家中无人,只有过年才回来。三是水费收缴标准不统一,上京村,延京村居民0.8元,外来居民1.7元两档,导致水费收缴有异议,拒交水费。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加大催缴力度,因水费欠缴为历史遗留问题,催缴过程并不顺,水站将继续组织人员追缴。二是利用春节返乡期间,水站将组织人员对欠缴240户约17.24万元进行催收,力争完成35户31000元。三是对催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释,有难度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日常跟踪问效不够,有的民政资金滞留闲置。如,2016年6月县民政局拨付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至巡察时既未使用也未按要求退回。2020至2023年间,上级拨付隆美、三阳等5个村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奖补专项资金55万元,因项目建设停滞不前,巡察时仍闲置在账上。
未完成原因: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因目前未找到适配的项目,暂时无法拨付;三阳、隆美、梅林、灵川四个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奖补专项资金因选址不在村庄规划内,建设用地未能通过审批,暂时无法拨付;南坑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但因手续未批,暂时无法拨付。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上述5个村骨灰楼堂建设项目通过审批并及时拨付资金;2024年12月底前若仍未找到适配的项目,将退回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关于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漏项的问题:党委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有的下属单位整改存在缺漏。如,2018年巡察反馈的“镇政府、上京煤矿存在大量白条、借条抵库现象”问题,本次巡察发现镇非金属矿仍有1993至2018年间的17笔票据计8.36万元白条抵库,未能及时进行甄别处理。
未完成原因:经核查,该17笔白条抵库票据合计8.36万元均发生在1993年至2008年间,上京非金属矿于2009年11月改制,职工分流且业务停办,后于2016年9月才恢复机构运行,致使原经办人未能及时处理核销,现因时间久远,且该期间人员变动较大,导致处理核销难度大,目前已由原经办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下一步将经上京镇人民政府核准后,对符合规定的财务进行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加大整改催缴力度。强化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二)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转化
下一阶段,上京镇党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落实“四领一促”工作、做实“奋”字文章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锚定“三个发力点”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上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在防止“四风”反弹上“主动发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实责任,通过进一步挖掘梅岭孝廉文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底线思维,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切实解决干部慵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作风问题。二是在强化整改落实上“精准发力”。紧盯巡察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对还未完成整改的,深入查找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不彻底解决问题、不达到整改标准绝不销号;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由分管领导亲自跟踪问效,镇纪委和党政办持续开展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逐一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以常抓不懈的韧劲,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在建立健全机制上“立足长远”。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财务管理、考勤、公务接待等制度,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7363205;邮政信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京南路1号上京镇纪委收,邮政编码:366102;电子邮箱:sjdzb7363205@163.com。
中共上京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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