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03-30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石政〔2024〕26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01
各村、企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大田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田安委〔2024〕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石牌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大田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细化措施、市50项具体任务涉及我县49项具体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大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根本杜绝。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村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和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进行动态更新。通过制作有关培训视频、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专家对企业体检的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进行解读,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按照市安办《关于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严处、不处情形的函》,对于未组织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传培训,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情形的,查清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委、政治责任,一体追究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6.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严把安全关,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辖区内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推进重中之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动态管理。
(四)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7.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常态化机制。
8.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9.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
10.强化精准执法、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执法制度,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和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加强小散工程等执法检查,强化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安全管理,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针对危险化学品、电气焊作业、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深化全链条系统性治理。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立即响应,聚焦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有针对性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六)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和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12.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站建设,综合统筹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好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七)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 。
13.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14.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在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15.开展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2024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70%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70%数量的沿街店面、小场所“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60%数量的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做到100%覆盖。2025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沿街店面、小场所和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动态100%全覆盖,特殊重点人群做到100%覆盖。2026年,开展全生命周期攻坚行动验收和效果评估,同步实现全生命周期群体动态100%覆盖。建立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库供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享;指导行业部门推动行业系统内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讲队,自主开展社会单位“一教一练”工作,提升“四个能力”;推动乡镇街道发动多元力量,建立家庭/街区消防安全宣讲队,利用“全生命周期”小程序,通过公安电子二维码门牌进行上门入户“一看一单一讲一查”打卡宣讲,实现从青少年到中青年到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各自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4年3月至12月)。各村、企业、镇直有关部门结合全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造册登记。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5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6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企业、和各类单位(场所)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镇安办要抓总、抓统筹、抓协调,各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要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各村、企业、各所站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四)严格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所站、单位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大田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要求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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