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安大田”建设攻坚战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平安大田”建设攻坚战役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田”,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营造我镇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制度责任,在各村、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火灾风险全查清、问题隐患全上账、整改措施全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到2025年实现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攻坚整治重点范围
此次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范围是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各村的单位场所,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一)重点行业领域。建筑施工、仓储物流、文化旅游、商业工贸、养老医疗、教育、文物等行业领域,围绕行业火灾风险、履行监管责任、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制度机制、落实整改措施等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快递、外卖行业领域,围绕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日常管理、设施建设以及销售门店、集体宿舍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电力、燃气行业领域,围绕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敷设、专业电工配备以及液化石油气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排查整治。
(二)重点区域。围绕文物古建、饭店餐饮、老旧小区、平房院落、沿街门店等可能发生“起火冒烟”风险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小火亡人”集中多发区域,围绕商住场所、小经营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门面房、生产加工作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开展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围绕村民自建出租房、彩钢板建筑、再生资源回收站、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开展排查整治。
(三)重点场所。党政机关和要害单位、高层建筑和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地下空间、涉疫场所和养老机构、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围绕易造成有社会影响、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突出问题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和场所,重点排查整治下列10类突出问题:
(一)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用电设备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或距离过近;管道井内强、弱电混合交织,堆放可燃杂物;电线未做穿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上以及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周边。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UPS电源及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保养检测不到位。餐饮场所和单位厨房油烟道、烤炉内油渍堆积过多,未按规定及时清洗;燃气管线、连接软管、灶具老化,超出使用年限。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液化石油气;文物古建筑内点蜡烛、焚香、烧纸、吸烟等使用明火行为。
(二)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周边可燃物,未封堵周边孔洞;明火作业人员未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仓库、冷库、冷藏间等保温材料施工以及老旧小区、平房院落、自建房等屋顶防水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三)违规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库房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与储存物品危险性不相符;非居民用户违规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学校、医院实验室、药品库等场所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储能电站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不合格,投入运行使用。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公共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在员工宿舍、公寓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使用不匹配或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为电动车或其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
(六)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电线电缆管井穿越隔墙、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启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八)生命通道管理不到位。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标示标识或施划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车通道、室内疏散通道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金属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自防自救力量建设不到位。村及社会单位未全部建立自防自救力量,未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人员、车辆、装备及灭火器材。未与辖区消防队站建立“四联”机制,实现“队队直联”;未对全体员工开展灭火器“灭真火”、消火栓“出真水”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未落实“逐人考核达标过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一)落实属地责任。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明晰县长、乡长、村长及分管领导消防法定职责的意见》,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调度指挥专项行动,主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二是要组织专兼职消防人员、森林扑火队、派出所民警、城管等力量,发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保安员,开展集中排查检查,分行业、分场所建立本区域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三是依托“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部门联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混乱、消防通道不畅通、基础设施欠缺、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风险隐患高的单位(企业、场所)要紧盯不放,必要时要挂账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二)行业部门落实监管(管理)责任。一是按照“管行业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排查整治内容、措施,科学高效指导、督促各区、各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对照排查台账,进行梳理比对,防止失控漏管。要结合实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三是其它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分工,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至4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方法措施、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基层单位、企业和场所;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边排查、边上账、边整改”的原则,集中力量实施全区域、全行业、全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对上账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督促隐患主体及时落实整改;对于未按时进行整改的,乡镇要运用综合执法平台,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有效震慑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四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和跟踪整治;被列为红色隐患的,严格落实领导挂点督办制度。要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建立健全完善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和具体对策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清醒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村主干要亲自抓研究部署,迅速明确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架构,细化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确保顺畅衔接、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完成。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村、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章动火动焊作业、消防设施停用瘫痪、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违法建设或使用可燃彩钢板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严法又实效;对“三合一”、“ 多合一”等违规住人场所,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人员安全。
(三)加强考核,及时上报。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镇分管领导、镇安办、消防所人员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