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大田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石牌镇人民政府结合石牌实际制定了《石牌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全镇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属地责任。各村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挂片领导负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作用,把消防安全宣传、巡查等工作细分到每个村干部(片长),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工作考核,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抓实任务流转、信息跟踪和督办反馈,落实重点时段火情通报预警,发布全县、全镇火情提示,实时掌握本辖区火灾隐患情况;镇政府每季度对各村消防安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或单位,严格落实事故问责机制,分级分类实施约谈督办。
2.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固化“检查—函告—查处”机制,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其中:分管教育领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办督促敬老院;分管文旅领导、文旅站督促饭店、景区;分管卫健领导、卫健办督促卫生院、诊所;分管文化站领导、文化站督促文物建筑、文保单位;分管民族宗教领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选取隐患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力的典型场所,召开“以案促改”现场会开展新一轮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消防审批违法违规治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理清职责、明确责任。派出所、安办、消防所加强综合监管、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3.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固化镇消防所“一所三队”(一所:消防所,三队:防火巡查队、灭火救援队、宣传培训队)职能定位,全面提升“防宣灭”综合能力,持续星级消防所达标创建,压实部门、村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镇执法队常态化、规范化实行消防安全赋权执法。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所和行业主管单位报告情况。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镇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健全落实部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逃生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出租屋、快递、运输等场所,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医疗、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
7.组织全面排查。各单位、企业组织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各村广泛发动村民及时清除家庭阳台、窗台和室内的易燃可燃杂物。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等不安全取暖行为,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发动消防所、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检查巡查,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底数,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
8.优化检查方式。要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派出所、安办、消防所、工商、城管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每年2月底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
9.实施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城管、电力管理等所站积极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各单位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0.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逃生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镇街消防执法系统,提高镇街消防监管人员消防执法能力,切实夯实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危害消防安全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针对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清查行动,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及时向镇政府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11.加强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镇政府要跟踪整改进度,提供指导服务,及时通报、约谈进展迟缓的村、责任单位及个人。运用红橙蓝“三色预警”机制,将整改难度大或者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纳入红色预警监测,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分别提请党委政府领导挂点督办。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2.发动舆论监督。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全面宣贯《三明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3.强化信用监管。贯彻实施《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4.深化打通消防逃生通道工程。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本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排查,以“群防群治”为思路,组织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逃生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5.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各村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区域,2026年,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基本达标。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借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努力实现消火栓“村村通”,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村和镇区全部完成消火栓建设,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和镇区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健全各村公共消防水源建设管理机制,确保消防水源数据与三明消防APP数据一致。认真实施“微型消防站”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落实“一村一队一泵”,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结合实际分级制定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强化人员、器材及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建设。2024年,推动6个行政村建立微型消防站。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16.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每年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配合县消安委每年对辖区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乡(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专职消防队队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
17.强化行业培训。积极配合人社、应急等所站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市场监管所重点开展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监督检查,严格持证上岗,每半年开展1次电气焊从业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村建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村建、市场监管、消防等所站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安办、消防、供电所等所站和单位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行业主管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2024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70%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开展1次全员宣传教育培训,组织1场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工作,2025年底完成各行业系统内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2026年开展全生命周期攻坚行动验收和效果评估,同步实现全生命周期群体动态100%覆盖。
18.规范员工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9.普及安全常识。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引导电商、快递、通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用好消防队站等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依托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和县级“村村响”平台,打通火灾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督促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发动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进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提示,结对帮扶“老、幼、病、弱”群体,提升逃生能力。2024年底通过公安电子二维码门牌进行“全生命周期”上门入户打卡宣讲,完成70%数量的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组织观看1次案例视频、发1份宣传单、讲授1段该场所防火要点,指导1次显见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做到100%覆盖,在校群体宣传教育100%覆盖。2025年底完成沿街店面、小场所和居家群体“一看一单一讲一查”工作动态100%全覆盖,特殊重点人群做到100%覆盖。2026年底推动乡镇街道发动多元力量,实现从青少年到中青年到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20.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进行问题查摆、教训剖析,做到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推动下,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要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镇政府将加强督促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村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单位、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各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三明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启动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强化考核督导。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单位及时约谈、通报、对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加强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建立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六)强化纪律作风。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切实起到指导、监督作用,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
石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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