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10-02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文政〔2025〕2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8
各村委会及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建设,有效的防止工程项目出现各类问题,结合我县有关制度和巡查指出的问题,现将我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的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1、村民急需项目实施经村两委研究决定;2、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该项目;3、需请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平面图、施工图);4、需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工程造价预算;5、需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项目标底、 招标方式、中标方式;6、是填制《大田县村级项目工程招投标申请书》审批后;7、是按田政办规【2024】1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
二、把好村级工程项目验收、结算、资金拨付环节。1、施工单位项目完工后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验收。2、村委会向驻村片长汇报,由驻村片长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到实地验收,做好实地验收底稿、底稿需明确注明验收工程量、验收意见、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盖章。3、施工单位项目出具竣工图、结算书完后,村委会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村委会要将项目工程由招标到项目结算审计的资料送一份给镇委托会计中心,镇专业会计要对工程项目一整套资料进行审核,把好从程序上是否规范、工程量上是否按照验收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等关键环节。5、村委会向施工方进行资金拨入时,镇经管站要严格把关,要看是否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拨付、是否存在多付、错付的情况,有没留过质量保证金等。
三、强化村级项目的公示公开。村级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除要按田政办规【2024】12号文件规定的平台进行公示,各村要在本村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进行公示。项目结算审计后,各村要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情况表内容应包括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结算审计金额、已支付金额、未付金额)在小微监督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文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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