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910-02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文委〔2025〕74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闽安委办〔2025〕31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田安委办〔2025〕25号)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全面筑牢矿洞安全防线,遏制盗采行为与安全事故。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封堵、严厉打击、长效管控”原则,明确镇级主体责任、领导挂包责任及部门分工,摸清全镇废弃矿洞底数,严厉斩断盗采黑色产业链。
二、组织架构、领导挂包及责任分工
(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涂绍甫 镇长
副组长:黄文武 镇副镇长
成 员:肖 翔 派出所
郑国友 镇自然资源所
陈升彩 镇安办
林 薇 镇自然资源所
陈玉山 镇自然资源所
郑际柳 供电所
职责分工:组长负责统筹全组工作,作为防范化解包保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协调解决跨挂包区域重大问题;副组长负责牵头协调排查、封堵、执法全流程,统筹各挂包领导工作推进;协助推进,对接上级部门,配合挂包领导落实管控;成员各司其职,配合挂包领导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巡查管理办公室,由郑国友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统筹、台账汇总、信息报送,对接县应急局(陈兴济,150****9196)、县自然资源局(陈进社,138****2628),同步协助各挂包领导整理工作资料。
(二)矿山矿洞领导挂包责任(按矿山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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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类型 |
矿山名称 |
责任领导 |
主要职责 |
巡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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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证矿山 |
大田县顺阳矿业有限公司大安铁矿南矿区 |
张勇平 |
负责统筹该矿续证期间1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郑昌鹏、廖尚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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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盛鑫矿业有限公司朱坂铅锌铜矿 |
王淮 |
负责统筹该矿续证期间2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廖世地、廖加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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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文江联盟石英矿 |
章思海 |
负责统筹该矿续证期间1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章富鉴、陈升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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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兆丰矿业有限公司文江乡琼口石墨矿 |
王淮 |
负责统筹该矿续证期间4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余联江、余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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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矿山 |
大田县文江乡桥下铁矿有限公司桥下铁矿 |
张勇平 |
负责统筹该矿1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黄克境、陈福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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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文江金桥有色金属矿桥下铅锌矿 |
张勇平 |
负责统筹该矿2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黄克境、陈福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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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振鸿煤矿有限公司文江煤矿 |
范进铮 |
负责统筹该矿20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陈占城、王景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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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溪洋煤矿有限公司小溪洋—裴坑矿山 |
王淮 |
负责统筹该矿10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廖世地、廖加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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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顺阳矿业有限公司大安铁矿北矿区 |
张勇平 |
负责统筹该矿续证期间1个关闭矿井及矿区范围内巡查。 |
郑昌鹏、廖尚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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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点 |
周坑门矿点 |
陈成远 |
负责该矿点巡查。 |
林玉涛、杨丰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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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头矿点 |
范进铮 |
负责该矿点巡查。 |
陈占城、王景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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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歧垄矿点 |
章思海 |
负责该矿点巡查。 |
章富鉴、陈升朗 |
(三)乡镇核心责任
1.镇政府主体责任
作为全镇废弃矿洞排查、封堵、巡查的责任主体,每半年组织1次全面排查,每月开展1次专项巡查;各挂包领导牵头落实挂包矿山矿洞排查整治,对新发现的未封堵、破损矿洞,1周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
2.挂包领导及巡查人员责任
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挂包领导及驻村工作队为第一责任人、村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定期对废弃矿山进行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井口封堵是否牢固、有无非法盗采迹象、地质灾害隐患等,及时发现并记录问题。按风险等级将分管区域废弃矿洞分为A类(有资源、道路可达、易启封)、B类(杂草丛生、已毁闭、低风险),两类矿洞统一实行10天一巡查,A类每2个月拍照建档1次,B类每半年拍照建档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名镇村干部,签字确认《文江镇废弃矿洞排查及巡查台账》(参考附件1);发现有重大隐患或非法采矿行为,应及时上报;各责任人向村民普及废弃矿山安全知识,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鼓励群众举报非法活动。
3.镇级部门分工
镇派出所:管控民用爆炸物品,杜绝其流入各挂包区域盗采环节;接到挂包领导或镇里移交的盗采线索后,48小时内介入核查,查处相关刑事案件,协助挂包领导开展执法。
镇自然资源所:牵头开展“拉网式”排查,协助各挂包领导摸清挂包矿山矿洞底数、建立台账;制定封堵技术标准,指导各挂包区域镇级队伍实施封堵;联合分管领导依法打击无证盗采行为。
镇安办:协助各挂包领导核查挂包矿山矿洞安全隐患(如积水、坍塌风险),参与封堵方案审核;提供安全技术支持,配合挂包领导开展风险防控。
镇供电所:配合各挂包领导排查挂包区域涉矿非法用电,严禁向非法盗采点供电/转供电,接到挂包领导或镇里通知后24小时内切断非法用电线路。
三、重点任务与实施时限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实施时限: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
任务要求:
各挂包领导牵头,联合镇自然资源所、安办组建分管矿山专项排查组,对分管区域所有废弃矿洞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遗漏并做好长效管控,各挂包领导落实“镇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文江镇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检查表》。
(二)严厉打击,强化震慑
实施时限:长期执行。
任务要求:
各挂包领导组织分管区域巡查组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盗采行为立即制止、控制现场并拍照取证,同步移交镇自然资源所与派出所;各部门联动查处盗采盗挖、违法收购矿产品等行为,涉嫌犯罪的48小时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结果由挂包领导审核后报镇专项办。
四、奖惩机制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群防群治作用,我镇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惩:
(一)群众举报非法开采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二)鼓励公职人员、镇村干部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优先给予评优评先。
(三)若出现盗采盗挖行为或巡查不到位的,每起从村运转经费中扣除5000元。
附件:《文江镇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检查表》
大田县文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文江镇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检查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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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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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逾期矿山 |
1.是否列入日常巡查范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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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存在收到行政处罚但未履行到位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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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发现有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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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矿权到期之日起,是否存在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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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矿山 |
1.各类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拆除到位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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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列入日常巡查范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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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采场、废弃巷道等是否进行封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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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人员活动痕迹及非法开采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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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封闭的硐口,是否有被启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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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点 |
1.是否列入日常巡查范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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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人员活动痕迹及非法开采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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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封闭的硐口,是否有被启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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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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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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