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政[2023]42号

各村,各企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田安委〔2023〕3号),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研判“五一”假期和季节转换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高陡边坡、消防安全、野外用火、汛前安全等5类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全镇企业安全生产、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①对涉及电焊等动火作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②开展本镇在建工程项目的全覆盖检查。③严格外围承包作业监管,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2.重点专项: 

  ①动火作业排查整治。要组织检查电焊等各类动火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特别是要严查电焊工作业现场管理,焊接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维护人员严格落实电焊气割“十不准”规定等情况。发现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拘留;对构成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公安部门要依法按照“危险作业罪”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村建站、公路养护站、应急办、消防所、派出所  

  ②在建工程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危大工程整治,加强在建工地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隐患。加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强化重点时段节日值班值守,严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以及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或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责任单位:村建站、公路养护站

  ③外包工程排查整治。对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以及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村建站、公路养护站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卫生院、敬老院、厂房仓库开展全覆盖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卫生院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要对照县消安委通报的问题清单,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清零,从用电用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入手,加强电气火灾安全防范,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消控室等重要部位值班值守。  

  牵头单位:消防所

  责任单位:卫生院、民政办 

  ②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民政办和消防所要组织对朱坂敬老院开展督导检查,消防所统一列出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制作隐患问题清单移交被检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民政办要督促隐患单位按时限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形成整改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所 

  责任单位:民政办

  ③开展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厂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车间、生产装置、仓库等建、构筑物,而造成厂区建筑防火间距不足、车间或装置平面布局不合理等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情况,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牵头单位:消防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村建站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非景区景点开展检查。  

  2.重点专项: 

  开展应急能力安全排查整治。2个非景区景点要完善应急预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高风险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牵头单位: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村建站、水利站、林业站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加强辖区内国省干线、农村道路、公路巡查,强化秩序管控。  

  2.重点专项: 

  ①开展重点车辆及重点人员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网约车、私家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工程机械”4类车辆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强化车流密集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引导管控。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公路养护站  

  ②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普通公路国省道、通寺道路、在建道路、农村临水临崖道路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强化普通公路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派出所、道安办、公路养护站 

  (五)开展工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检查各类工贸企业,对有限空间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工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近年来工贸行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情况,对照应急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  

  ②强化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检维修、涉氨制冷、特种作业抽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等人群安全培训等情况;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设置水喷淋系统、作业现场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配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情况。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  

  ③强化工贸领域外围承包队伍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企业督促、检查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落实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

  (六)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全镇非煤矿山开展全覆盖检查,对非法采矿行为强化打击力度,严防顶板、透水等事故。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聚焦灾害风险大、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矿山企业,全面排查矿山各类风险隐患,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  

  ②抓好矿山汛期安全工作。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溃坝“四防”工作,严格落实汛期三级预警,开展防汛备汛演练,全面系统排查露天矿山边坡和尾矿库排洪系统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果断转移人员,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  

  ③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精准打击盗采资源、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要加大惩戒力度,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该移送的移送。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应急办

  (七)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任务目标:对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2.重点专项: 

  ①开展危化生产环节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报警、安全仪表连锁(SIS)、紧急停车系统(ESD)和视频监控等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等情况。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

  ②开展危化存储、装卸环节排查整治。检查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重点是运输车辆相关资质查验、车辆状况检查、装卸操作规范、安全核准、装卸登记等情况。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消防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业、镇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将责任层层压实,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人、企业主体抓好落实。各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应急办负责制定细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挥“抓总、抓统筹、抓协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专项行动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镇直有关单位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对照清单逐一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风险较高、基础薄弱、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清单管理,并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制度。

  (三)优化检查方式。镇直有关单位要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努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在督促整改同时,要视情况建议镇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并综合运用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文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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