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武陵乡组织人员开展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44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田政办〔2023〕11号)文件精神,武陵乡全面清理1999年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方式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采用征求起草相关站办所意见的方式,最终由相关站办所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处理建议,经乡政府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决定。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保留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行。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附件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武陵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武政规〔2023〕1号 |
武陵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乡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2 |
武政规〔2023〕2号 |
武陵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乡武陵等7个村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武政〔2022〕23号 |
关于印发武陵乡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