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917-0100-2018-00004
  • 备注/文号: 谢政〔2018〕23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谢洋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13
谢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谢政〔2018〕23号
来源:大田县谢洋乡 时间:2018-03-13 10:36

 

村、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综[2018]25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审计事项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

(一)确定审计对象范围

1.审计对象。“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2.审计范围。辖区内的建制村2015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二)确定审计内容

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有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有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经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而导致新增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扶贫救助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土地补偿费提留部分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招投标管理情况。招投标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资源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和村级工程建设等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有无“人情”承包和“权力”承包等。

5.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确定审计方式程序

1.审计方式。根据省要求,本次审计由县统一组织,抽调乡审计人员成立若干审计小组,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以乡为单位,集中在乡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的村,可实施就地审计,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应实施就地审计。考虑到当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繁重的因素,经党委政府同意,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审计。

2.审计程序审计按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合格人员组成审计小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等程序进行。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级组织开始换届前公布。

认真组织实施

1.审计的组织和实施。本次审计工作时间为今年2月至5月,乡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财政厅民政厅将适时对各地审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2.依法依规审计。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开展审计。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开,正确区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提出恰当处理意见。

3.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应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应向被审计单位做出全面解释。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书。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5.及时报告审计情况。审计完成后,审计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分析问题要透彻全面,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党委政府的同时;审计结果报告连同离任审计统计表(一)(二)于今年6月10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

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经管站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意见,深入宣传发动,抓好审计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审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确保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农村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审计的责任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3.落实工作经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含中介机构审计)不得向村集体收费,审计经费由乡政府纳入财政安排。

4.严格遵守纪律。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附件:大田县谢洋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谢洋乡人民政府                   

                               2018年313

 

 

 

附件:

谢洋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序扶乡长

副组长:郑成寨乡党委副书记

吴永优乡党委副书记

张勇平乡纪委书记

  娟(乡组织委员)

  员:林长炽 陈昭雄 林永坚 姜红英 林欣海 邱梅莲 

潘国锋 陈宗务 吴长琦 林芳樟 郭岩鹏 陈永越

叶生涛 李代汉

联络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组 长:郑成寨

 员:林长炽 陈昭雄 林永坚 林芳樟

联络谢洋村 怀德村 珍山村 三角尾村

第二组 长:吴永优 

 员:姜红英 林欣海 邱梅莲 郭岩鹏

联络白玉村 象山村 科里村 草垄崎村

第三组 长:张勇平 

 员:潘国锋 陈宗务 吴长琦

联络坑口村 和春村 碧山村

第四组 长:陈娟

 员:陈永越 叶生涛 李代汉

联络上珍村 蕉坂村 仕福村

 

联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

联系电话:733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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