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
为快速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及时维护劳动者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谢洋乡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乡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市、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部门协调,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难点问题,为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村、各所站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乡政府汇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施发东 乡宣传统战委员、副乡长
召 集 人: 林芳樟 乡人社中心
成 员: 蒋联凯 乡党政办
叶生涛 乡纪委
李代汉 乡司法所
郭岩鹏 乡村建站
陈永越 乡财政所
陈秀丽 乡水利站
潘国锋 乡信访办
柯 婧 乡工会
吴祥江 乡派出所
陈增会 乡国土所
林长祖 谢洋学校
林起庙 乡卫生院
涂联江 乡供电所
潘才皇 奇峰矿业
各村村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乡人社中心(联系电话:0598-7338188),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芳樟同志兼任。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研究有关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二)重要时段或农民工讨薪高峰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总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各相关单位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五)对清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经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乡政府研究决定。
(六)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完成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做好我乡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贡献力量。
乡人社中心负责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定期通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解决工资拖欠的政策措施以及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的长效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用人单位诚信制度建设,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乡村建站负责建筑企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重视并协助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严格建筑企业资质审查;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
乡财政所协助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改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财务制度,加强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帮助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乡纪委负责督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开展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派出所负责配合乡人社中心加强对企业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防控,高度重视欠薪逃逸情况,并及时立案调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10人以上到乡群体讨薪事件,要同步介入调查处理。
乡司法所负责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配合乡人社中心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农民工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进行公证,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乡信访办负责梳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件,并协同相关部门化解矛盾。
乡工会负责督促、帮助各类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工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用人单位解决欠薪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协调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处理;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积极解决工资拖欠和预防产生新拖欠,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推动解决拖欠工资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防、排查和协调工作,负责解决本辖区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责任追究
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负责;各所站要落实主管责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田政办〔2011〕138号)和(田政办〔2013〕56号)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各村、所站发现企业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支付,并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各村、所站不认真清理排查、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黄色预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到乡及以上群体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红色预警;对工作不力,懒、慢、推、拖,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引发到乡及以上群体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谢洋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