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惠民实效的通知
田政办〔2018〕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东风农场:

  2018年,我县农村低保从年人均3550元提高到6144元,实现城乡一体化。1月份,提标后全县城乡低保对象5043人,低保覆盖面明显偏低,低于省、市平均水平,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根据省政府“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要求,发挥低保在精准扶贫的兜底保障作用,决定开展推进我县2018年度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低保惠民措施落地见效

  各乡(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作为民生补短板、兜底民生底线的紧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要认真对待低保对象认定把关过严、低保覆盖面偏低等问题,确保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可及性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是少数村没有低保户对象,要加大摸底排查力度,给更多困难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把“应保尽保”放在首要位置,把“一个不漏”放在“一个不错”前面,坚决防止“宁漏勿错”倾向。

  二、组织排查,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稳步开展

  各乡(镇)要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惠民实效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7〕281号)要求,对未享受低保的贫困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低保政策规定,更加主动、及时、精准地发现应保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人群纳入低保范围。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分困户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要在低保标准调整后,着力推进扩面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应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特殊对象低保救助力度

  各乡(镇)要把因病因残纳入低保保障作为提标扩面工作重点,加大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救助力度,适度放宽重病重残单列申请条件。

  1.放宽重病单列申请条件。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成员人年均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73元)的70%但低于100%的,因病刚性支出大且财产符合规定的我县困难家庭,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

  2.放宽重残单列申请条件。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成员人年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73元)的70%,但因重残(含智力、精神3级)的成年无业困难残疾人,财产符合规定的,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

  各乡(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将跟踪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予通报批评,限时整改。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