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田政办〔2019〕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随着我县城区建设规划不断扩大和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县2014年制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进一步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闽政文〔2007〕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7〕454号)的规定,结合《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大田县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田政〔2017〕41号)精神,决定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县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年

序号

 围

等级

税额

1

Ⅰ级地:Ⅰ1凤山西路-凤山中路-宝山路-护城河;Ⅰ2银山北路-气象站南侧山边-大田一中-城一小-北山路-雪山北路-香山路-凤山中路-凤山西路;Ⅰ3护城河-宝山路-建山路。

Ⅱ级地:Ⅱ1天山路-银山北路-白岩山北路-白岩公园-鸿图中学东侧围墙-大田六中东侧围墙-玉山路-建山路-护城河;Ⅱ2县总医院北院区-昌盛花园-佳龙购物中心-均溪河西侧-玉山路-建山路-宝山路;Ⅱ3玉山路-均溪河西侧-华林山庄-仙亭山公园东侧-仙廷酒店二期-集美路;Ⅱ4①锦绣福田小区-汇龙广场-东兜小区-赤岩路西侧-岩城名珠-赤岩壹号公馆-均溪河;②大田五中-福星花园-凤凰山片-北山路西侧。

一等

8

2

Ⅲ级地: Ⅲ1赤岩路东侧-赤岩保障房-赤岩山森林公园-均溪河东侧-象山路-凤山东路两侧(下桥片)-铁厂桥;Ⅲ2汇龙广场南侧-后坂洋住宅区-兴业路西侧(碧桂园片)-市管局-福田大道-福中路-均溪河-锦绣福田南侧水渠;Ⅲ3①鸿图中学-大田六中-玉山路-渔池洋片-仙廷酒店二期北侧;②县石油公司油库、液化气公司储罐站片、香山路两侧片区(原闽通长运修理厂、香山花园、乌町洋小区、鹭峰矿业有限公司);③啤酒厂-刑警大队-看守所片;Ⅲ4原火电厂-乐祠路-石牌桥南侧-福田大道两侧-河滨东路-中投广场-县检察院-市管局南侧;Ⅲ5金象温泉城片-石牌路两侧。

二等

6

序号

 围

等级

税额

3

Ⅳ级地: Ⅳ1①翰霖泉运动中心-小溪坂-龙丁坂移民小区-凯天龙商务酒店;②龙宝新村-美地公园-县汽车站、秋桐小区、水岸人家片;③石牌镇:三角板新村-汽车修理厂片;Ⅳ2①仙亭山公园-福塘片区-原野农产品东侧路口;②兴田路机械厂片;③香山路(顺发木业至县矿产开发公司郭村管理站片);④红布崎小区片、仙峰养生温泉小区片;Ⅳ3①鸭蛋山片;②石牌美食城-大田县征管所片;Ⅳ4①铁籽坂小区-老厝加油站片;②六迪坑片。

三等

4

4

Ⅴ级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一至四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京口工业园区。

四等

2

  二、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

  (一)我县上京、建设、桃源镇土地级别为一级至三级的区域范围(见附表1,2,3),土地等级确定为建制镇二等按3元/平方米.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我县太华、广平、奇韬镇土地级别为一级至三级的区域范围(见附表4,5,6),文江、梅山、吴山镇土地级别为一级至二级的区域范围(见附表7,8,9),土地等级确定为建制镇三等按2元/平方米.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我县上京、建设、桃源、太华、广平、奇韬镇等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级别为一级至三级以外区域,文江、梅山、吴山镇等建制镇规划区内土地级别为一级至二级以外区域,土地等级确定为建制镇四等按1元/平方米.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京分公司矿区(包括上京镇柯坑、仙亭、京东、小华矿区,广平镇苏桥、元沙矿区),土地等级确定为工矿区二等按3元/平方米.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表1:上京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京中路(农贸市场至汽车站(不含))沿街两侧第一排(含粮站、镇政府)。

二级

东至:朝元汽车修理厂东侧道路,南至:上京中学南侧,西至:山地,北至:上京中心小学及上京税务局,一级地区域除外。

三级

京西路(煤矿矿部区域) ②京东路(加油站以东) ③柯坑片区。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2:建设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建祥路西侧第一排含镇政府-建华路南侧第一排-建兴路北侧第一排-省道东侧河流

二级

东至:省道东侧河流,南至:省道与建祥路交界处,西至:卫生院后侧围墙,北至:民生医院以北河流,一级地区域除外。

三级

东至:省道东侧河流,南至:加油站,西至:山地、第二中学,北至:省道与建祥路交界处及建设法庭,一、二级地区域除外。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3:桃源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含)镇政府沿西街、东街至农贸市场沿街两侧20米以内。

二级

东至:高速连接线路口以西100米,南至:桃新村,西至:森林派出所东侧50米,北至:政府后山及地储直属库桃源点,以内除一级以外区域。

三级

东至:加油站东侧河流,南至:桃新村南侧河流,西至:通往永安道路的基准地价范围线,北至:前垄,以内除一至二级以外区域。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4:太华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东至:河流,南至:(含)邮电支局,西至:太华影剧院、中心小学、镇政府西侧围墙,北至:烟草站。

二级

东至:省道,南至:邮政局(不含)南侧山边,西至:农田、民房,北至:太华中学大门,一级地区域除外。

三级

东至:下林坂,南至:河流、山边,西至:面前坂,北至:玉井村(不含)南侧,一、二级地区域除外。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5:广平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东至:(含)卫生院东侧道路、卫生综合楼,南至:希望之路路口,西至:广平街西侧100米,北至:加油站

二级

东至:广平政府东侧100米,南至:希望之路路口,西至:农田,北至:卫生院东侧道路与广平街交接处,一级地区域除外。

三级

东至:山边,南至:中心小学南侧,西至:兴筹路西侧河流,北至:广平水泥厂大门,一、二级地区域除外。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6:奇韬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邮政局沿奇韬街至卫生院道路两侧

二级

东至:奇韬中学,南至:顺韬加油站,西至,供电所南侧,北至:镇政府北侧山边。

三级

东至:(含)中心小学及幼儿园东侧河流,南至:河流、大尤公路及民房,西至:供电所,北至:山边、农田,以内除一至二级以外区域。

四级

建制镇规划区一至三级以外区域。

  附表7:文江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林业站-加油站。

二级

桥头-乡政府-文江小学。

三级

集镇规划区一至二级以外区域。

  附表8:梅山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含)供销社至市场沿街20米以内区域。

二级

(含)供电所至供销社、(含)市场在内、丁字路口至乡政府沿街两侧20米以内区域。

三级

集镇规划区一至二级以外区域。

  附表9:吴山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土地级别

区    域    范    围

一级

(含)信用社至农业服务队、镇政府至省道沿街两侧20米区域。

二级

省道路口至农业服务队、信用社至集镇主街末端沿街两侧20米区域。

三级

集镇规划区一至二级以外区域。

  备注:以上九镇具体范围详见《大田县乡镇综合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田政〔2017〕41号)。

  三、今后县城区规划区、集镇规划区、工矿区范围和土地等级有调整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范围和土地等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本通知由国家税务总局大田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田政文〔2014〕69号)同时废止。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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