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大田县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田政办〔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大田县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田政办〔2020〕28号)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我县补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发现该实施意见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大田县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田政办〔2020〕28号)的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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