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田政文〔2012〕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福建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9〕162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1〕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选拔、培养和输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目标,以改革和发展为动力,以选拔和培养优秀体育苗子为主线,以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主要任务,以“科学选才,打牢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为指导方针,努力发挥县少体校培养后备人才的带头作用,不断挖掘体育传统校、体育特色校、青少年俱乐部的潜力,在科学规划、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2年,县少体校实行“二集中”训练,力争到2016年,逐步建立以县少体校为龙头,体育传统校、特色校和青少年俱乐部为基础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益。少体校在校生发展到120人,每周期向省少体校输送优秀运动员6名,每年向市少体校输送优秀运动员12名;体育传统校由现在2所发展到5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县少体校的建设

  ⒈加强对县少体校的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将少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由教育部门按规定选派各学科教师,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开足文化课程,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体育行政部门应合理安排好训练时间,解决好学习与训练的关系,重点在发现苗子、打牢基础、输送体育人才和日常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学生的训练成绩。

  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教练员,县少体校配备的教练员不少于12名。通过引进高水平教练员及退役优秀运动员,选拔体育院校运动系毕业生和运动专项特长突出的高校毕业生担任专职教练员。加强教练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制度,组织教练员参加国家、省、市级专业培训;实行体育骨干教师分级轮训,接受不同层次的培训或轮训,切实提高教练员、业务骨干队伍把握人才选拔、培养、输送特点规律的能力,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3.合理设置运动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项目,按保证重点,带动一般的原则,重点发展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等优势项目和跆拳道、篮球、田径等潜优项目。每个运动队人数应达到12人以上,并有3个年龄段的运动员构成,形成年龄梯队。县少体校要制定出基础选材标准,建立各年龄段的人才库,建立人才跟踪网络。

  4.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从新建的县体育馆中划出一定区域做为县少体校业余训练场所,设置身体素质综合训练室、科研选材室、举重、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等专业馆,设置文化学习室和学生宿舍,不断改善训练环境。

  (二)提升后备人才训练质量

  ⒈提高少体校业余训练水平。集中精力抓好“二集中”队伍训练,合理优先调配教学师生比例,“二集中”教练员和学生的教学比例达到1:15;不断扩大“二集中”学生规模,力争总人数达到100人;科学安排学生训练时间,每年用于专项训练时间不少于230天,周训练时间5天以上,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保证运动员训读、生活有效管理,确保训练质量。

  ⒉夯实传统校课余训练基础。教育和文体部门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加强体育传统校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在完成新一周期体育传统校、体育特色校认定工作后,每年要组织体育传统校项目竞赛,促进学校体育课余训练,逐步建立初级业训网络,使之成为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乐园和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建立健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

  教育和体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重视抓好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好以下活动:

  ⒈体育和教育部门每两年联合举办一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年联办一次中小学校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棋类等单项比赛,推动少年儿童体育训练的普及和提高。

  2.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少体校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抓好体育传统校、特色校的体育普及和竞赛工作,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传统校和特色校的扶持和经费补助机制,共同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

  3.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网络,为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4.积极鼓励建立社会办体育。各有关部门要在师资、教学、职称、场地、器材等方面进行扶持。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协助开展教练员培训,各类竞赛、等级和职称评定工作,帮助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培训质量,疏通向上一级输送优秀运动员的渠道,为我县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开辟新的路径。

  (四)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投入

  ⒈加大支持少体校建设力度。县级体彩公益金要适当安排部分经费(不低于30%)用于县少体校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体育器材购置、维护和训练条件改善。教育附加费要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改善少体校文化课的教学条件。

  ⒉提高学生教练员伙食标准。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1〕151号)关于“各县(市、区)应根据自身财力,少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元/人、天的标准”的规定,2012年按每人每天20元,并逐步提高少体校学生及教练员伙食补助标准。将县少体校“二集中”经费列入每年县财政综合预算,不得挤占和挪用。

  (五)进一步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选苗、育苗、送苗的潜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增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活力。

  1.完善教练员输送奖励机制。制定输送运动员质量跟踪奖励办法。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少体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进行奖励。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给予奖励。

  2.调动基层教练员积极性。以四年为周期,在省运会举办年开展评选优秀运动员输送单位、优秀基层教练和优秀学校体育教师活动,树立典型,激发基层少体校和教练员的工作热情,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苗子。

  四、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和扶持力度,体育部门要抓紧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在资金、政策上予以扶持。组织体育、教育、财政和规划建设部门认真研究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逐步完善少体校的基础设施,完善训练条件,逐步缩小与全日制中、小学的差距;要按有关规定统筹解决好少体校的编制和经费问题,保证必要的师资力量和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科学发展。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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