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明委办〔2023〕10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水利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三明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6号)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决定自2023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省上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一)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大田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按职责权限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入河排放口设置;12月底前,养殖用水量与去年同比减少30%以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2023年12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量3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大田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攻坚措施
(一)减量。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以水定产”消减鳗鱼养殖规模,2023年鳗鱼养殖年产量控制440吨以内。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每吨不超3000尾,全县养殖总量同比减少30%以上(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大田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控水。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全县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0%以上(详见附件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生态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管。加快推进鳗鱼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坚持联管联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大田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定期调度各乡(镇)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制定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5月底前报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攻坚目标、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县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牵头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对鳗鱼企业屡查屡犯、敷衍整改和进度缓慢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自2023年6月起,于每月5日、20日前向县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攻坚目标、措施推进情况及辖区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详见附件3,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亮晒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县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进度滞后的乡(镇)报告县政府。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各乡(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鳗鱼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鳗鱼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直牵头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向县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将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成效。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指定1名联系人,并于5月底前报县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展工作调度。
县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昌瑞,联系电话:7322392、139****5248,电子邮箱:ccr5248@126.com
附件:1.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2.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3.大田县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
改情况进展表
附件1
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廖正楼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涂东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起雄 大田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
组 员:蒋联凯 县政府办副主任
苏晋板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其丰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新华 大田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育建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水儿 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斯前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茶业发展中心
主任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方斯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陈昌瑞同志、大田生态环境局温春贤同志、县水利局周庆生同志、县生态综合执法局郑烈泰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大田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2022年养殖年产量(吨) |
2023年养殖年产量(吨) |
同比减 少(%) |
2022年养殖计划取水量(万立方米) |
2023年养殖计划取水量(万立方米) |
同比减 少(%) |
1 |
广平镇 |
211 |
150 |
29 |
25 |
17.25 |
31 |
2 |
太华镇 |
201 |
140 |
30 |
15 |
10.35 |
31 |
3 |
桃源镇 |
221 |
150 |
32 |
20 |
13.8 |
31 |
4 |
武陵乡 |
201 |
因县项目下岩水库建设征用,于2022年11月停产。 |
||||
合计 |
834 |
440 |
47 |
60 |
41.4 |
31 |
附件3
大田县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乡(镇) |
企业名称 |
养殖地点 (乡镇、村) |
养殖面积 (平方米)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与时限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填报人: 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