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
田政办规〔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18〕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闽教基〔2020〕1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20〕30号)等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控辍保学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问题,依法依规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大田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所有本地户籍和常住未取得户籍)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加强组织入学,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学辍学生复学,确保“一个都不能少”。摸排及劝返记录表参照附件表1、表2、表3、表6。

  (二)县有关单位职责

  教育局: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构建“教育局—学校—教师—家庭”控辍保学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辍学监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情况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监控掌握辍学动态,学生转入、转出等各个环节,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局:负责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

  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做好数据统计、更新和共享。

  人社、公安、文旅、城管、司法等部门:负责对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的管理监督,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禁止违法违规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场所,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加强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卫健、市管等部门: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宣传和防疫工作,对残疾失能少年儿童进行医学鉴定;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零售店的查处力度,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规模和布局,预留、留足教育用地,为学校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做好单亲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的结对帮扶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主动上门服务,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

  (三)行政村(社区)职责。在乡镇指导下,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调查,及时掌握失学辍学信息情况,并及时反馈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注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四)义务教育学校职责。学校要建立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乡镇、村(社区)做好失学辍学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学校要完善学生上学情况日常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上学的,教师必须于当天向学校报告,并向家长(监护人)了解情况(记录表参照附件表4)。发现学生辍学,应及时上门动员返校,经说服动员后 3 个工作日内仍未返校的,应书面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报告单参照附件表5),并协助做好劝返工作。

  (五)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各乡(镇)要逐村逐户逐人摸清适龄儿童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失学辍学学生数,对失学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教育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比对、核实、修正有关数据,确保控辍保学档案、学籍管理系统有关数据协调一致、准确统一。

  (二)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县教育局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外出适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学校要及时登记学生异动情况,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操作规范。切实发挥学籍系统的统计和监管功能,定期分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要与公安部门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及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

  (三)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政策要求,组织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都能“有学上”。

  (四)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县教育局要对全县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毕业等学籍异动手续,及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坚决防止“籍在人走、人在无籍”等管理漏洞,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五)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深入推进“总校制”办学、委托办学、全托管育人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失学辍学的现象,特别是对适龄残疾失能儿童少年无法跟班就读的,要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受教育权利。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镇和学校考核体系,作为对乡镇和学校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对各乡(镇)、各学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真正把控辍保学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并纳入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导致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登记表

  2.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入学记录表

  3.疑似辍学学生劝返情况记录表(乡镇用)

  4.学校疑似辍学学生情况记录表(学校用)

  5.疑似辍学学生报告单

  6.大田县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登记表

  乡镇: 登记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监护人

联系电话

未入学原因

动员次数

动员结果

                     
                     
                     
                     
                     
                     
                     
                     
                     
                     
                     
                     
                     
                     
                     

  说明:1. 表用于乡(镇)政府组织动员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造册登记。2. 动员结果按情况填:缓学、送教上门、入学等。

  附件2

  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入学记录表

  大田县     乡(镇)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长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对象类别

建档立卡(  )  低保(  )   残疾(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一般(  )

未入学原因

 

次 数

情况记录

记录人

第一次

月  日

   

第二次

月  日

   

第三次

月 日

   

第四次

月 日

   

第五次

月 日

   

动员结果

 

  说明: 此表一生一表,用于乡(镇)政府组织动员未入校学生时记录情况,动员结果依情况填:缓学、送教上门、入学等。

  附件3

  疑似辍学学生劝返情况记录表(乡镇用)

  大田县     乡(镇)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长姓名

 

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年  班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对象类别

建档立卡(  )  低保(  )   残疾(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一般(  )

旷课原因

 

旷课日期

 

次 数

情况记录

记录人

第一次

月  日

   

第二次

月  日

   

第三次

月 日

   

第四次

月 日

   

第五次

月 日

   

动员结果

 

  说明: 此表一生一表,用于乡(镇)政府劝返学校上报的旷课超过3天的学生情况记录;动员结果依情况填:缓学、送教上门、辍学、返校等。

  附件4

  学校疑似辍学学生情况记录表(学校用)

  学校: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年级(班)

 

家长姓名

 

旷课原因

 

去向

 

旷课时间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劝返工作教师

 

劝返方式

□ 电话     □ 家访

劝返时间

 

访

家庭

情况

 

家长

态度

 

学生

态度

 

劝返工作方法及措施

 

劝返

效果

 

  说明: 此表用于学校对无故旷课3天内学生了解情况、进行劝返的记录。 无故旷课超过3天,经劝近仍不返校的,则书面报告当地乡(镇)政府。

  附件5

  疑似辍学学生报告单(存根)

  人民政府:

  兹有我校 年 班学生    ,因其   ,疑似辍学。该生系    村人,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请求组织人员劝返为盼。

  此致!

  学校(盖章)

  20 年 月 日

   

  疑似辍学学生报告单

  人民政府:

  兹有我校 年 班学生    ,因其   ,疑似辍学。该生系    村人,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请求组织人员劝返为盼。

  此致!

  学校(盖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6

  大田县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缓学人员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申请目的

缓学

缓学时间

年秋季—     年春季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父母或监护人基本信息

姓 名

 

关    系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监护人: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所附佐证材料明细:1.                                               ;

  2.                              。

  注:1.申请及佐证材料一式四份,学校、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和本人各存一份。

  2. 凡满六周岁无法入学的,需在每年8月—11月份提出缓学申请,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一年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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