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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