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田政办规〔2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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