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县土地市场体系,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大田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田政规〔2023〕6号)同时停止执行。有效期内如遇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或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1.大田县城镇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2.大田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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