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第6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的通告
田政规〔2026〕12号

  近期,恰逢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召开,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继发布2026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县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加之正值秋收季节,农事用火陡增,火源管控难度极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大田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2026年第6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从2026年10月23日0时至2026年10月30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国有农(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山护林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处违章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禁火令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乡(镇、场)于每日16:00前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上报至县森防办(0598-7222792)。

  特此通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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