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101-0200-2022-00033
  • 备注/文号: 田政办规〔2022〕7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08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田政办规〔2022〕7号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时间:2022-10-08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国有农(林)场:  

  《大田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三明市林业局初审、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原则通过,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枯萎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该病致病性强、扩散蔓延迅速、危害严重、防治极其困难,被列为国际国内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2020年我县在秋季普查中发现松材线虫病,截至2022年8月,累计发生面积1.6818万亩、疫点6个。疫情发生以来,我县投入大量的资金通过疫木清理、松林改造提升与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等措施进行防治,消减了疫情存量面积0.7707万亩,松林面积存量削减了1.7万余亩。但受持续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疫情仍存在扩散蔓延势头,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切实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2〕62号)及《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明林综〔2021〕55号)精神,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分布特点与防控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我县地处三明市东南端,下辖13个镇5个乡,东与泉州市的德化、永春县交界,南与龙岩市的漳平市毗邻,西与永安市、三元区接壤,北和沙县区、尤溪县相连,土地总面积335.02万亩,林业用地总面积263.6万亩(有林地面积228.32万亩,疏林地面积0.17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3.2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6.07万亩,苗圃地面积0.06万亩)。有林地中乔木林分面积214.19万亩,乔木经济林面积1.45万亩,竹林面积12.5万亩,其中含有马尾松等松类林分面积达152.12万亩,占林地的57.71%,松类占优势的松林面积达87.1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3.05%。全县林木总蓄积量1563.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43%。松树作为乡土树种中最大的种群,松树资源在我县森林资源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二)疫情发生情况

  1.2020年以来疫情发生情况:2020年秋季普查期间,我县在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发现512株松木异常死亡,经抽取16份样品(涉6个乡(镇))送福建省林科院林业有害生物检测中心鉴定,均发现松材线虫活体,疫情得到确认。2021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第5号)公告,大田县列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0年枯死松树3300株(其中人为环剥致死56株、干旱致死265株)、分布96个小班、面积8626亩;2021年枯死松木2301株(其中人为环剥致死14株)、分布124个小班、面积12161亩,疫情发生面积11647亩涉及 6个乡(镇)16个村118个小班;2022年枯死松木3130株(其中人为环剥致死11株)、分布119个小班、面积12139亩,疫情发生面积11067亩涉及6个乡(镇)20个村116个小班(表1)。

  表1            大田县疫情发生情况列表

年度

枯死松树

疫情发生情况

数量/株

分布小班/个

分布面积/亩

面积/亩

小班/个

行政村/个

乡(镇)/个

2020

3300

96

8626

0

0

0

0

2021

2301

124

12161

11647

118

16

6

2022

3130

119

12139

11067

116

20

6

  2.202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截至8月31日,已完成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2048亩,其中:除治性采伐1956亩、预防性采伐192亩,另有963亩列入2022年除治性采伐任务的拟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采伐;清理松枯死树3130株,清理完成率100%;松墨天牛生物防治5111亩;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防治200套、诱杀天牛成虫16081只(详见附表1)。

  3.现有疫情发生情况:目前,我县疫情发生面积11437亩,分布在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23个村119个小班,其中:2022年度结转9111亩99个小班,秋普阶段性新增发生面积2326亩20个小班、新增枯死松树1300株。疫情具体分布:广平镇9个村52个小班5664亩、建设镇5个村21个小班1687亩、均溪镇1个村11个小班1175亩、奇韬镇2个村8个小班646亩、太华镇3个村18个小班1436亩、文江镇3个村9个小班829亩(详见附表2)。

  二、目标任务

  ()防控目标

  1.2025 年攻坚目标: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坚持防除并重、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到2025年,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0.62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6个以内。

  2.2023年目标: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发生面积比上年度减少7%以上;由非干旱、火烧及其他明确由人为致死的枯死松树数量比上年度减少5%以上。

  3.新发疫情控制目标:孤立疫点、新发生疫点应当自确定之日起,力争1年内实现基本无疫情;城区周边区域位置显要和危险性大的疫点,力争在限期目标下达后2年内实现无疫情。

  (二)防控任务

  1.监测普查。对全县所有松林开展全方位不留死角的疫情监测、巡查和秋季疫情专项普查工作。

  2.枯死松树清理。及时清理日常巡查与秋季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松枯死树(含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人为原因致死木等),预计2023年清理各类枯死松树约2970株。

  3.除治性采伐。为巩固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除害处理能力,对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部分松林实施除治性采伐改造,共计59个疫点小班面积5446亩,其中:建设镇10亩、广平镇4963亩、太华镇126亩、文江镇444亩、奇韬镇3亩(详见附表 3-1)。本方案的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均列入我县2023年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

  4.综合防治媒介昆虫松墨天牛。在均溪城区周边及建设、广平、太华镇等疫情发生的小班和疫木除治点等松墨天牛密度较高的区域,布设200套松墨天牛诱捕器进行诱杀,严禁在疫情发生小班与非发生小班交界处挂设诱捕器;运用机动喷粉器喷施绿僵菌粉剂防治松墨天牛3000亩(兼治松毛虫),从而降低林间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防止树势衰弱,减少枯死木数量(详见附表3-2)。

  5.检疫检查。由县林业执法大队牵头,林业站、森林资源管理股、森防检疫站等配合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行动,加强检疫监管,监督木材加工企业建立疫木调入管理台账,禁止调出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加强对使用木质电缆盘(包装箱)的单位进行检疫检查,建立健全台账管理、使用地点报备和用毕销毁等制度,督促其及时回收、销毁木质包装材料,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禁止从县外调入除口岸检疫合格外的松木及其制品,在检查中发现没有《植物检疫证》或来自疫区的苗木、木材及木制品,要立即封存销毁,并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和《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人为传播,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运输、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6.新增疫情应急除治。方案经省防检局审定后,若有新增疫情可凭疫情鉴定报告实施除治性采伐改造。

  三、疫情防控

  (一)防治区划

  1.分区。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结合重点生态区位防御任务要求,结合我县疫情发生分布情况与周边县疫情态势,充分考虑各重点生态区位及功能的不同划分为2个防控类型区,其中:将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所有的松林与松木划为发生除治区,辖区内其他区域划为重点防控区(详见附图)。

  2.对策。明确各分区的对策,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类型区将防控任务细化落实到相应的区域内(详见附表3)。

  (1)发生除治区对策:①严格检疫封锁,加强疫木监管,防止疫情扩散;②加强监测普查、及时掌握疫情发生发展动态,落实责任,组织开展疫情防治;③按规范全面彻底清理病死松木;④实施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对疫情小班的松林进行采伐改造;⑤综合防治松墨天牛,提高松林抗病能力,促进森林健康。

  (2)重点防控区对策:①严格检疫管理,防止疫情传入;②加强松林特别对毗邻疫点乡(镇)边界村监测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清理、早处置”;③落实责任,及时清理枯死松树;④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减少以马尾松为主的松树纯林比重,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主要防控措施

  1.疫情监测普查。对全县87.12万亩松林进行全面疫情监测与普查,监测覆盖率100%。

  (1)疫情普查巡查:组织林业站、护林员在每年9—10月,对所有松林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对未发生疫情的松林进行定期巡查,每月至少一次,重点是“两电两高”、工业园、水利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原发疫情小班周边以及疫点毗邻区域的松树,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及时排查疫情。

  (2)监测方法: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线路。采取目测、望远镜和无人机等方法观测,沿踏查线路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退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立即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立即进行详查。

  2.枯死松树清理。适用于全县枯死松树清理。不明原因枯死或感病的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公开招标购买专业化防治服务。

  (1)清理时间:全县范围内在1月至翌年3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应在3月底前即松墨天牛成虫羽化前,要全面清理完毕;4-8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可按计划1-2个月集中清理一次;秋季普查及年底前发现的枯死松树须在当年12月底前清除完毕。

  (2)技术要求:松木主干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均须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做好就地焚烧或粉碎(削片)等除害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剥去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树皮,若在伐桩中发现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蛀道,铲皮后纵向连砍数刀,间歇喷洒渗透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或投放磷化铝1-2粒,用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贴上警示标签,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

  3.除治性采伐改造。除治性采伐小班如涉及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的,须按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无法保证山场除害处理到位、无法保证疫木闭环管控的,不得实施疫木采伐。

  (1)时间要求:对建设、太华、广平、文江、奇韬等实施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的松林(详见附表3-1),须在松墨天牛成虫非活动期间(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

  (2)技术要求:采伐活立木前,必须对林分内的枯死松树进行清理(具体要求详见枯死松树清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及周边毗邻区域、或潜在感染风险的小班可采用炼山造林,采伐迹地清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对枯死松树主干及直径1cm以上松枝桠进行(如焚烧、粉碎等)无害化处理。

  (3)疫木安全利用。在发生除治区内实施除治性采伐改造的松木,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的有关规定,在山场就地就近(含集中连片采伐山场的适宜场所)采取削片(含旋切、切片)或焚烧方式实行就地除害处理。我县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等五个乡(镇)的疫情属于集中连片发生,对没有合适除害处理点的乡(镇),可按照就近原则运往建设、文江、太华镇六个备案登记的除害处理点(大田县顺和木材有限公司、大田县建设镇旺福木材加工厂、大田县建设镇德兴木材加工厂、大田县建设永万盛木材加工厂、大田县文江镇许源木材加工厂、大田县太华镇森丰木材加工厂)进行安全利用处理。上述企业在松木加工区域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对除治性采伐的疫木单独堆放,在堆场悬挂松墨天牛诱捕器,加工剩余物同期烧毁。发生除治区松林除治性采伐改造的松木若需增加除害处理点由县林业局研究确定,并向市林业局报备。疫点乡(镇)除治性采伐的松木,需在两头横断面用红漆标志,凭《检疫处理通知单》由专人押运至县林业局确定的除害处理点,单独堆放优先处理;松木堆头设置1-2个松墨天牛诱捕器;旋切或切片的厚度应小于0.6公分,加工剩余物需同时切片或烧毁;除治性采伐松木须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除害处理并清场,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转卖、异地加工或直接利用。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由防治专业队实施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降低林间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疫情传播与扩散蔓延(详见附表3-2)。

  (1)诱捕器诱杀天牛:4-10月,在松墨天牛成虫活动期在城区周边及建设、广平、太华镇等松墨天牛发生较多的疫情发生松林内,按每15-30亩1个的密度,选择林中空地、山脊等相对通风地段,尽量挂高天牛诱捕器,使用引诱剂直接诱杀天牛成虫。按照引诱剂的有效期,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换、集中回收诱芯,同时每半个月收虫1次并记录虫口数,利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管理系统及手机APP终端定位监测虫情动态。2023年计划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200套,每个定点除害处理点挂设不少于2个。

  (2)生物防治:4-5月,结合松毛虫防治,在高速、国道两侧、城区周围和建设、太华、广平镇等重点防范区域,依照松林占比按0.25-0.5kg/亩的浓度,喷施专用绿僵菌粉剂进行生物防治。国有农(林)场要加大对县境线、高速公路、交通要道两侧松林的病虫害防治力度,促进松林提高抗病能力。

  (三)监管措施。对县内采伐的松木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枯死松树监测及清除质量监管。以林长制为抓手,落实疫情日常监测与专项普查。统筹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员、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力量,结合无人机监测技术,开展以小班为单位的精细化疫情监测,准确排查疫情,实行疫情监测地空互补式网格化管理。每月及时上报枯死松树数量和分布情况。林业站或国有农(林)场必须派员对辖区内的枯死松树除害处理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监管,填写相关的现场记录表格并拍照留档,现场监管人员要签字确认;野外用火必须提前向当地林业站报告,焚烧过程注意防火安全;建立疫木除治微信工作群,防治施工单位按照枯死松树就地除害作业规范即时上传工作图片。

  2.疫木采伐监管。林业局在审批时与业主签定《大田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告知书》,明确告知疫木采伐时间、疫木除害和运输等特殊要求以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除治性采伐改造的山场,应进行检疫封锁,林权单位或个人应设置采伐山场封锁线并安排专人管好采伐木堆头,禁止擅自将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及枝桠运出除治山场或除害处理点。疫点乡(镇)以乡(镇)政府名义发放《关于禁止采伐、捡拾、挖掘松疫木的告知书》给疫情发生村庄农户,全面禁止松疫木作为薪材烧火,防止疫木流失。

  3.疫木运输监管。松木采伐经营者与林业站签定《大田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承诺书》,对松木采伐、运输管理作出书面承诺。疫点乡(镇)除治性采伐的松木,需在两头横断面喷红漆标志,疫木凭《检疫处理通知单》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限调运至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点,林业站或国有农(林)场要做好《检疫处理通知单管理台帐》。采伐单位或个人必须做好《疫木运输台账》。林业站、国有农(林)场要建立松木调运监管工作群,对业主拍照上传的调运起止时间、路线、数量和木材落地等进行可视化监管,指定专门人员对工作群监管记录存档。除治性采伐的疫木未经除害处理,运输不得途经非疫点乡(镇)。

  4.疫木除害处理监管。森林资源管理股要加强全县疫木除害处理场(点)的备案管理,对符合疫木除害处理条件的场(点)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林业站与所属辖区内的所有木材加工企业(含杉木、杂木加工企业等)要签定《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加工监管责任书》,必须由专人负责接收疫木、建立《疫木调入台账》,每月向林业站上报疫木安全利用数量,明确不得加工厚度大于0.6厘米以上的松锯材;森林资源管理股和林业站对所有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是否落实管理制度;林业站、国有农(林)场每月最少一次检查管理台账,一旦发现三本台账数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整改,汇总上报县森林资源管理股和局松改办(森防站)。林业站对涉及松木加工的企业每月检查管理台账并汇总上报县森林资源管理股和局松改办(森防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森林资源股、林业站等加强对除害处理加工企业有关疫木安全利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疫木安全除害不流失。除治性采伐的疫木除害处理工作必须在当年10月到翌年3月间进行,除害处理点必须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疫木除害处理并清场。

  ()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有关文件(包括本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政策、资金配套安排、专题会议和督查通报等);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材料(春秋季普查报表、取样鉴定表、枯死木分布小班表等);检疫检查相关材料(涉木企业备案、检疫和检查情况);防治相关材料(包括防治和监理合同、防治和监理记录、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2.档案管理。各乡(镇)、林业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对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所有文件、方案、报表、政策、备案表、以及各种图片和影像材料进行分门别类的归档并妥善管理。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成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以乡(镇、场)自查为主,县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抽查,检疫封锁常态化开展。

  2.检查时间。根据各项防治技术开展的时间和实施内容,确定各项防治措施的检查时间。4-6月开展零星枯死松树就地除害、防治性采伐、松墨天牛生物防治作业质量检查,10月松墨天牛诱杀成果检查复核,11-12月秋季普查结果复核,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枯死木就地除害根据实际清理进度分批次检查验收,每年开展2-3批次;不定期对除害处理场所疫木除害处理情况,除治山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内容。疫情监测、普查情况;除治作业区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山场疫木及枝桠除害处理情况;除害处理场所疫木除害处理情况,除治山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情况;年度防控任务完成情况;档案管理情况。

  4.检查方法。采取外业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疫情监测、普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是否监测普查到位;零星枯死松木清理采取全查的方式分批次进行检查是否按规范作业;除治性采伐山场林地清理结合森林综合保险检查除治作业质量;检查除害处理场所疫木除害处理是否规范及时;松墨天牛诱杀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管理系统上传的数据进行核查;白僵菌生物防治根据林业站跟踪的实际作业面积进行核查。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对检查不合格或不规范的提出限期整改。零星枯死松树就地除害、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以验收;除治山场清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森林综合保险不予以理赔;对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点)不按规定建立台账或不按时完成除害处理的,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取消其指定除害处理场(点);防控任务未完成的采取阶段和年度通报方式。

  ()成效检查与评价

  1.组织形式。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与成效,采取乡(镇、场)自查,县林业局抽查核查的形式组织开展成效检查与评价。

  2.检查时间。12月至翌年1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过程检查和质量验收;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采取随机检查。

  3.检查内容。检查防控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

  4.成效评价。对照上年度秋季普查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控成效。防控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评定分值。并对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信用评价,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五、经费预算

  按照大田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计划,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共为478.24万元,主要由以下七项构成:

  1.疫情监测普查经费17.424万元

  全县松林面积87.12万亩,疫情监测内容包含秋季普查、枯死松树季度调查、月巡查等。按平均每亩0.2元计,共需监测经费87.12万亩×0.2元/亩=17.424万元(含监测设备)。

  2.清理各类枯死松树经费282.15万元

  2970株×0.095万元/株=282.15万元 

  3.综合防治松墨天牛经费22.9万元

  (1)挂设诱捕器200个,诱捕剂及诱杀经费12.4万元

  ①诱芯:600个×140元/个=8.4万元

  ②劳务费:200个/年×200元/个=4万元

  (2)生物防治经费:绿僵菌防治面积3000亩,用药费20元/亩,防治劳务费10元/亩,机具燃油费5元/亩,合计3000亩×35元/亩=10.5万元。

  4.除治性采伐改造林地清理费137.49万元

  要求枯死松树伐桩剥皮且不高于5公分、伐区内1cm以上松枝桠及采伐剩余物就地无害化处理等,林地清理费用(5546-936)亩×300元/亩=137.49万元。

  5.检疫监管、检疫执法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

  包括检疫执法、检疫复检,疫木监管与加工企业管理。

  6.防治综合管理经费13.276万元

  防治综合管理经费按综合防治费用3%比例计提,主要用于方案规划编制、监理、招投标、专家评审、宣传、培训,督导、检查验收、考核、会议等费用13.276万元。

  7.若发生新疫情或疫情反复发生,除治费用另行预算。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方政府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辖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林业局负责制定防控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具体的山场地块,组织疫情监测调查、防治技术指导、防治效果检查与验收等工作;要全面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推行限期防治,依法履行防治职责;财政、发改、工信、交通运输、住建、供电、通信、邮政、保险等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按照防治目标任务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落实疫情除治经费,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除治专业队伍,开展“治、防、改”工作,确保疫情防治组织到位,疫情处置到位,按时完成各项防治目标任务;村委会必须做好发生区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清理除害松枯死树;林业站、村两委和护林员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松林监测调查,发现松枯死或异常变色要及时报告,并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进行取样,送县森防检疫站检测,并按技术要求清除枯死松树。

  (三)防控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森林保护协会等相关单位作为业主代表,组织招投标购买第三方专业化防治服务,推行专业队(公司)绩效承包,即组织有经验、懂管理的专业防治队负责实施松木采伐与迹地清理,作业前由林权所有者与防治队签订合同,明确木材采伐、运输、除害处理和采伐迹地清理的完成时间和技术要求,有监理机构的要对防治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并由乡(镇、场)与林业站、森防检疫站等联合监管。

  加强与毗邻县(市、区)的联系,协调完善与周边县、市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通报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周边安全隐患,沟通疫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除治。

  (四)资金筹措

  2023年度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共为478.24万元,这是一项防灾救灾工程,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61号)和市政府要求,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枯死松树清理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除治性采伐等受灾林分以林权经营单位或个人自筹为主、森林综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为辅,同时结合松林改造提升等向上级积极争取资金补助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防治资金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控成效。

  充分利用微信、融媒体、电视、报刊、培训、普法宣传周、科技“三下乡”、市法制日、乡(镇)圩天、广告牌等多种手段,发放宣传手册、松改政策白皮书等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普及防控知识、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防控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做好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乡(镇、场)和村级监测员、护林员的培训,提高防控成效。

  (六)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考核。

  县森防检疫站加强防治技术指导,林业站和县林业局相关职能股室依职责加强采伐山场和除害处理场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采伐业主、防治组织、木材加工企业等落实整改,县林业执法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查处违法行为,防止疫木流失。县林长办将于年底对各乡(镇、场)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本实施方案之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统计表

  2.2022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和枯死松树分布情况一览表

  3.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和计划一表

  3-1.2023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和除治性采伐计划一览表

  3-2.2023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计划一览表

  4.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预算表

  5.大田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