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2510-3000-2023-00005 文号 田安委〔2023〕7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6-19
标题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2510-3000-2023-00005
文号 田安委〔2023〕7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6-19
标题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田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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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619日     


大田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

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应急〔2022〕12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21)要求,切实夯实我基层应急管理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现制定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聚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任务,着力抓基层、强基础,补齐短板弱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系统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人员力量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乡(镇)实现“六有”(有机构场所、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机制、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行政村(社区)实现“六个一”(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一次演练),打通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3-5年努力,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更加系统规范。基层安全生产治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建设内容

(一)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

1.加强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乡(镇)要加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根据本辖区的安全应急管理任务的需要,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相关人员进行整合,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应急管理工作。

2.加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乡(镇)要整合现有的专兼职救援队或者专职消防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网格督导员、专业技术员等有相关应急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等队伍力量,建立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一般不少于30人。要加强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执行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值班值守、森林防灭火巡查、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或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参与查灾核灾,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

3.加强村(居)应急响应人队伍建设。乡(镇)要指导组织村(居)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整合相关干部、物业人员、医护人员、居民等成立不少于10人的综合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

(二)切实加强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

1.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乡(镇)要建立健全会商等工作制度,紧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季节性、阶段性特点,定期会商研判,进一步明确防范重点,实现精准施策、精准预防。针对法定节假日及其他重大敏感时期,及时研判风险隐患,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乡(镇)要聚焦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直接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制定检查清单,强化监督检查,扫盲区、除死角。要针对安全生产重大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解决。要加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前切实做到水上安全、城镇内涝、地质灾害、城镇安全等重要领域风险管控到位。森林防火期要紧盯重点人群和靠山近林重点火器区域、重点设施等森林火灾风险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出现漏洞、盲区。

3.建立健全执法处罚机制。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确保综合执法队伍中不少于2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安全应急管理类执法。县应急局要以“连片执法”的模式,以“大队带中队”,承接好19项安全生产执法下放事项,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执法力量不足的区域,可参照《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试行)〉通知》,增加执法力量。

4.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处突机制。乡(镇)要加强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 小时应急值班等制度。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时刻与市、县保持通信通畅,确保收到警情或上级指令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安全开展救援处置工作。针对突发灾害事故,要按照“属地为主、周边联动”原则,加强与周边乡镇的区域协作和应急联动,整合资源力量,提升区域应急处突能力。

5.压实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责任。乡(镇)要按照“网格划分、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科学化、精细化分工契合本辖区实际的安全管理网格,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作用,落实政府安办每月下发的《重点工作督导指南》,紧紧围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监管执法(或现场制止上报)、宣教培训、救援演练等内容,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监管,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6.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事故教育“一季一警示”“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等制度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结合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切实加强工作保障规范化建设

1.强化业务培训。乡(镇)每年制定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计划,重点做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等业务和实操培训,及时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新进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应急管理从业人员能履职、真尽责。

2.强化场所保障。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场所保障,切实建好应急管理综合统筹协调办公室、值班室、会商室、应急物资仓库等场所,统一外观、统一管理制度。

3.强化物资保障乡(镇)要根据当地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需要建立一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物资仓库,物资仓库设置安全生产救援器材、防汛防风抗旱器材、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器材、救灾物资等分区,可分散储备,并落实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

4.强化预案演练。乡(镇)要结合实际及时牵头修编突发事件、防汛抗旱防台风、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救助、生产安全、火灾、防溺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预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坚持以演促练、以练促战,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避灾避险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办、应急局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加强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指导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究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要认真谋划推动辖区、村(居)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保障人员力量,经费模式,装备物资、办公场所等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要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相关工作经费和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试点推进。为进一步探索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华兴镇上京镇作为我县试点,要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模式适时在全推广。

 

 

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619日     


大田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

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应急〔2022〕12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21)要求,切实夯实我基层应急管理基础,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现制定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规范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聚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任务,着力抓基层、强基础,补齐短板弱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系统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乡()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人员力量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乡(镇)实现“六有”(有机构场所、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机制、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行政村(社区)实现“六个一”(一个预案、一支队伍、一张风险隐患图、一张紧急疏散路线图、一个储备点、一次演练),打通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3-5年努力,县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更加系统规范。基层安全生产治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建设内容

(一)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

1.加强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乡(镇)要加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根据本辖区的安全应急管理任务的需要,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相关人员进行整合,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应急管理工作。

2.加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乡(镇)要整合现有的专兼职救援队或者专职消防队,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网格督导员、专业技术员等有相关应急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等队伍力量,建立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一般不少于30人。要加强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执行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值班值守、森林防灭火巡查、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或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参与查灾核灾,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

3.加强村(居)应急响应人队伍建设。乡(镇)要指导组织村(居)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整合相关干部、物业人员、医护人员、居民等成立不少于10人的综合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

(二)切实加强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

1.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乡(镇)要建立健全会商等工作制度,紧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季节性、阶段性特点,定期会商研判,进一步明确防范重点,实现精准施策、精准预防。针对法定节假日及其他重大敏感时期,及时研判风险隐患,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乡(镇)要聚焦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直接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制定检查清单,强化监督检查,扫盲区、除死角。要针对安全生产重大复杂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解决。要加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前切实做到水上安全、城镇内涝、地质灾害、城镇安全等重要领域风险管控到位。森林防火期要紧盯重点人群和靠山近林重点火器区域、重点设施等森林火灾风险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出现漏洞、盲区。

3.建立健全执法处罚机制。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确保综合执法队伍中不少于2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安全应急管理类执法。县应急局要以“连片执法”的模式,以“大队带中队”,承接好19项安全生产执法下放事项,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执法力量不足的区域,可参照《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试行)〉通知》,增加执法力量。

4.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处突机制。乡(镇)要加强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 小时应急值班等制度。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时刻与市、县保持通信通畅,确保收到警情或上级指令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安全开展救援处置工作。针对突发灾害事故,要按照“属地为主、周边联动”原则,加强与周边乡镇的区域协作和应急联动,整合资源力量,提升区域应急处突能力。

5.压实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责任。乡(镇)要按照“网格划分、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科学化、精细化分工契合本辖区实际的安全管理网格,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作用,落实政府安办每月下发的《重点工作督导指南》,紧紧围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监管执法(或现场制止上报)、宣教培训、救援演练等内容,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监管,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6.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事故教育“一季一警示”“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等制度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结合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切实加强工作保障规范化建设

1.强化业务培训。乡(镇)每年制定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计划,重点做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等业务和实操培训,及时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新进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应急管理从业人员能履职、真尽责。

2.强化场所保障。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场所保障,切实建好应急管理综合统筹协调办公室、值班室、会商室、应急物资仓库等场所,统一外观、统一管理制度。

3.强化物资保障乡(镇)要根据当地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需要建立一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物资仓库,物资仓库设置安全生产救援器材、防汛防风抗旱器材、森林防灭火及消防器材、救灾物资等分区,可分散储备,并落实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

4.强化预案演练。乡(镇)要结合实际及时牵头修编突发事件、防汛抗旱防台风、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救助、生产安全、火灾、防溺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预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坚持以演促练、以练促战,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避灾避险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办、应急局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加强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指导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究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要认真谋划推动辖区、村(居)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保障人员力量,经费模式,装备物资、办公场所等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要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相关工作经费和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试点推进。为进一步探索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华兴镇上京镇作为我县试点,要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模式适时在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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