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0-30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 田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1
为提高全民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组织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5年9月20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50分。
二、试鸣警报信号顺序:根据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规定,第一次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信号,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信号,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试鸣结束。
防空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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