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2911-0300-2023-00001 | 文号 | 前政〔2023〕10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前坪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
标题 | 前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2911-0300-2023-00001 | |||||||||||
文号 | 前政〔2023〕10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前坪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
标题 | 前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23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前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2023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原则,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总体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存栏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并按农业部出台的国家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对猪瘟要继续实行全面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乡乡可根据防控实际确定免疫范围。同时抓好非洲猪瘟、鸡新城疫、H7N9、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布鲁氏菌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对重点村和养殖密集区应实行二次免疫。同时对猪瘟继续实行全面免疫。
2.严格程序。规模养殖场常年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方式,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
3.落实责任。坚持“村保免疫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细化考核,责任到人。
四、组织分工
1.乡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2.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乡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开展、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
3.村对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和免疫档案的建立。
4、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五、防疫范围
1.免疫对象:猪、牛、羊、禽。
2.强制免疫种类:鸡、鸭: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
六、防疫组安排
第一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廖晓华;队员:林美春、张青碧、杨先发;对前坪、黎明、福井、北坑等4个村实行免疫。
第二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林廷麟;队员:张雪香、林英问、丁长承;对吉坑、黄龙、湖坪、山川等4个村实行免疫。
第三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廖春田;队员:林建显、林长枧;对下地、下坑、上地等3个村实行免疫。
七、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从2月28日至3月20日完成(前坪、下坑为重点村,要求3月20日前免疫第一次,4月10日至20日免疫第二次),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5日至10月25日完成(黎明、上地为重点村,要求9月25日前免疫第一次,10月20日至25日免疫第二次)。
八、强化督查,确保强制免疫工作取得实效
春、秋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各村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集中免疫结束后,由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牵头对各村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部署、经费落实、工作开展、强制免疫密度和效果开展检查。对在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村进行表彰,对强制免疫工作组织不力、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平时督查
1、督查人员:张登山、张永城
2、督查方式:采取电话询问、入户调查、查看档案、明查暗访(督查结果纳入考评)。
2、验收考评
1、考评组人员: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
2、考评方式:详见考评办法
九、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2023年前坪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好我乡动物防疫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乡11个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其考评办法如下:
1、考核对象
全乡11个行政村和防疫员
2、考核时间
每年两次,时间安排在春、秋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结束一个月内。
3、考核办法
1、以百分制考评;
2、考评组人员组成: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
3、春、秋季分别考核评分,年终汇总。采取抽查、抽检(抗体检测)的办法。
4、考核内容
参加会议、培训,免疫密度,免疫抗体监测,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动物防疫档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六项。
5、奖惩办法
乡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对春秋两季防疫进行考核;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因没有防疫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所需的控制扑杀处理经费由属地村承担,造成重大疫情扩散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村级动物防疫员春、秋两季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给予500元作为绩效工资, 89—80分给予300元作为绩效工资,79—75分给予100元作为绩效工资,75分以下取消绩效工资。
2、若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所有工资补贴,并给予解聘:
①考核分数达不到75分的;
②在防疫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
③因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动物疫情发生;
④不服从乡政府及县、乡业务部门管理和工作安排。
3、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的行政村,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防控资金补助
1、防疫员工资150元/月,实行防疫小组片长出勤考核发放,多劳多得。
2、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开展动物免疫给予适当补助,根据防疫数量等综合计算,畜牧站根据考评办法发放。
3、春秋防重点村二次免疫,每个重点村误工补助300元。
4、防疫小组片长工资每年补助300元。
5、协检员市场动物检疫150元/月,产地检疫工资150元/月。临栏检疫每趟(每证)30元,夜间临栏检疫加补20元夜餐费,瘦肉精检测每场每次30元;
6、提供畜禽活体抽血检测猪、羊每头补助10元,鸡、鸭每只补助5元。
7、站疫苗管理人员每月补助劳务费200元。
8、站卫生清理人员每月补助劳务费100元。
9、临时用工劳务费每天补助100元。
10、现场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按工作量大小每天补助50-100元。
11、设立重大疫病疫情举报奖励,分前坪和下坑片,每片每季度补助100元,及时举报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每起奖励100元。
12、开展动物免疫有误工补贴的村,经村主任签字确认上交畜牧站存档一份。
十一、村级防疫员的管理与聘用
1、村级防疫人员由乡政府负责聘用及管理,实行一年一聘,受聘人与乡政府签订动物免疫合同后上岗。
2、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热爱防疫工作。
2、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录用:A具备畜牧兽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B具有大中专畜牧兽医专业学历;C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年以上;D在畜牧兽医工作中受上级表彰。
3、人员解聘
1、因伤、残、病不能继续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2、防疫密度、防疫质量达不到要求;
3、年终考核不合格;
4、违纪违章或工作不服从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5、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情节严重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6、拖延、隐瞒,拒报疫情造成重大疫情扩散,爆发流行:
7、聘用期满未能续聘;
前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23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前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前坪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2023年大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原则,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总体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存栏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并按农业部出台的国家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对猪瘟要继续实行全面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乡乡可根据防控实际确定免疫范围。同时抓好非洲猪瘟、鸡新城疫、H7N9、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布鲁氏菌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对重点村和养殖密集区应实行二次免疫。同时对猪瘟继续实行全面免疫。
2.严格程序。规模养殖场常年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方式,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
3.落实责任。坚持“村保免疫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细化考核,责任到人。
四、组织分工
1.乡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2.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乡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开展、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
3.村对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村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和免疫档案的建立。
4、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五、防疫范围
1.免疫对象:猪、牛、羊、禽。
2.强制免疫种类:鸡、鸭: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
六、防疫组安排
第一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廖晓华;队员:林美春、张青碧、杨先发;对前坪、黎明、福井、北坑等4个村实行免疫。
第二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林廷麟;队员:张雪香、林英问、丁长承;对吉坑、黄龙、湖坪、山川等4个村实行免疫。
第三组:技术指导:张永城;组长:廖春田;队员:林建显、林长枧;对下地、下坑、上地等3个村实行免疫。
七、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从2月28日至3月20日完成(前坪、下坑为重点村,要求3月20日前免疫第一次,4月10日至20日免疫第二次),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5日至10月25日完成(黎明、上地为重点村,要求9月25日前免疫第一次,10月20日至25日免疫第二次)。
八、强化督查,确保强制免疫工作取得实效
春、秋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各村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集中免疫结束后,由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牵头对各村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部署、经费落实、工作开展、强制免疫密度和效果开展检查。对在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村进行表彰,对强制免疫工作组织不力、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平时督查
1、督查人员:张登山、张永城
2、督查方式:采取电话询问、入户调查、查看档案、明查暗访(督查结果纳入考评)。
2、验收考评
1、考评组人员: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
2、考评方式:详见考评办法
九、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2023年前坪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好我乡动物防疫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乡11个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其考评办法如下:
1、考核对象
全乡11个行政村和防疫员
2、考核时间
每年两次,时间安排在春、秋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结束一个月内。
3、考核办法
1、以百分制考评;
2、考评组人员组成:乡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
3、春、秋季分别考核评分,年终汇总。采取抽查、抽检(抗体检测)的办法。
4、考核内容
参加会议、培训,免疫密度,免疫抗体监测,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动物防疫档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六项。
5、奖惩办法
乡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对春秋两季防疫进行考核;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因没有防疫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所需的控制扑杀处理经费由属地村承担,造成重大疫情扩散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村级动物防疫员春、秋两季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给予500元作为绩效工资, 89—80分给予300元作为绩效工资,79—75分给予100元作为绩效工资,75分以下取消绩效工资。
2、若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所有工资补贴,并给予解聘:
①考核分数达不到75分的;
②在防疫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
③因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动物疫情发生;
④不服从乡政府及县、乡业务部门管理和工作安排。
3、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的行政村,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防控资金补助
1、防疫员工资150元/月,实行防疫小组片长出勤考核发放,多劳多得。
2、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开展动物免疫给予适当补助,根据防疫数量等综合计算,畜牧站根据考评办法发放。
3、春秋防重点村二次免疫,每个重点村误工补助300元。
4、防疫小组片长工资每年补助300元。
5、协检员市场动物检疫150元/月,产地检疫工资150元/月。临栏检疫每趟(每证)30元,夜间临栏检疫加补20元夜餐费,瘦肉精检测每场每次30元;
6、提供畜禽活体抽血检测猪、羊每头补助10元,鸡、鸭每只补助5元。
7、站疫苗管理人员每月补助劳务费200元。
8、站卫生清理人员每月补助劳务费100元。
9、临时用工劳务费每天补助100元。
10、现场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按工作量大小每天补助50-100元。
11、设立重大疫病疫情举报奖励,分前坪和下坑片,每片每季度补助100元,及时举报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每起奖励100元。
12、开展动物免疫有误工补贴的村,经村主任签字确认上交畜牧站存档一份。
十一、村级防疫员的管理与聘用
1、村级防疫人员由乡政府负责聘用及管理,实行一年一聘,受聘人与乡政府签订动物免疫合同后上岗。
2、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热爱防疫工作。
2、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录用:A具备畜牧兽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B具有大中专畜牧兽医专业学历;C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年以上;D在畜牧兽医工作中受上级表彰。
3、人员解聘
1、因伤、残、病不能继续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2、防疫密度、防疫质量达不到要求;
3、年终考核不合格;
4、违纪违章或工作不服从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5、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情节严重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6、拖延、隐瞒,拒报疫情造成重大疫情扩散,爆发流行:
7、聘用期满未能续聘;
前坪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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