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2116-0300-2023-00012 文号 田农〔2023〕22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3-21
标题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2116-0300-2023-00012
文号 田农〔2023〕22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3-21
标题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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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3月21日

  

 

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和落实“点题整治”要求,创新现行村级资金结算方式,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水平,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管理民主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格局,我县在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了“银农直联”系统(以下简称“银农直联”),现面向全县村级组织推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以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督为突破口,改变支付结算方式,充分利用福农综合服务平台、银行系统交换对接、村级组织主动配合的工作原则,至2023年5月底前,在全县村级组织推行“银农直联”,进一步加强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提升农村“三资”监管水平。

  (二)主要任务。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与银行业务系统在线直联,实现网上付款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转账汇款、网上查询、账务管理、交易流水下载等功能,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收付款环节中采用先审核后审批再付款方式;对于村集体与银行结算方式从线下改为线上结算,实现资金结算“非现金支付”。日常小额村务支出200元以下可通过村务卡进行支付(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推行对象本县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村民小组,乡(镇)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下属企业和经营主体。

  操作流程“银农直联”系统非现金结算流程方式如下:

  1.付款申请。村报账员通过“银农直联”系统发起付款申请。

  2.票据审批。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田政办〔2018〕15号)和《中共大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的通文知》(田委农办〔2022〕23号)文件执行,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先审核、后审批。

  3.在线支付。审批流程结束后,村报账员方可在“银农直联”系统中发起在线支付。

  (三)时间安排2023年3月开始至5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3月上旬-3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推进工作会议,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银农直联”操作手册等培训资料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会同县联社各网点收集各村基本信息:基本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所属组织、所属乡(镇)、审批流程相关人员信息等,并于3月20日前发送给县联社信息科,由县联社信息科将以上相关人员信息绑定至“银农直联”系统。

  2.试点阶段。(3月中旬-3月下旬)。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选择试点乡(镇),试点乡(镇)至少选择3个村集体进行“银农直联”系统试点,试点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村集体报账人员县联社相关人员紧密沟通协调,做好试点村集体的“银农直联”试点工作。

  3.实施阶段。(4月上旬-4月下旬)。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及时通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至县联社各网点进行“银农直联”网银开户;县联社各网点收到各村基本信息后,及时在福农综合平台完成“银农直联”系统流程配置,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及县联社各网点要积极收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联社通过远程、现场靠前指导等方式给予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阶段(5月上旬-6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对“银农直联”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完善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银农直联”是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监管重要举措,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县联社各网点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银农直联”工作的推进,县联社做好具体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各村顺利过渡到新的结算管理方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资金结算“非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主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银农直联”系统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联社要对本辖区内银行服务网点的“银农直联”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联社等相关部门要对“银农直联”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

  附件:村务卡管理制度

  

 

附件

  村务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创新村级资金结算方式,提高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搭建“银农直联”系统,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及《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田农〔2018〕333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村务卡管理制度。

  1.村务卡管理

  各村报账员办理村务卡,村务卡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并持有,用于村级公务支出的个人贷记卡,该卡非现金结算、全流程可查,原使用现金支付的办公费等零星日常开支可通过村务卡结算。村务卡实行实名制管理,持卡人自行妥善保管银行卡与密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提供实时准确的村务卡发放、支付、提醒、还款等信息服务,以及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村务卡使用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万通贷记卡章程(2022年版)》。

  2.村务卡用途

  村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小额村务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得提取现金。使用村务卡的每一笔支出都可查询、可追溯。

  3.村务卡结算

  使用村务卡刷卡支付后,取得有效发票、附件或消费交易凭条等报销凭证,村及时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后报销付款,村直接打款到村务卡上还款。

  4.村务卡额度

  县联社根据我县实际,授信额度不高于10000元,免息期与信用卡免息期一致。

  5.村务卡销卡

  持卡人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等情况不应再持有村务卡时,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村务卡注销手续。

  本制度由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3月21日

  

 

大田县改进村集体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银农直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和落实“点题整治”要求,创新现行村级资金结算方式,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水平,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管理民主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格局,我县在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了“银农直联”系统(以下简称“银农直联”),现面向全县村级组织推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以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督为突破口,改变支付结算方式,充分利用福农综合服务平台、银行系统交换对接、村级组织主动配合的工作原则,至2023年5月底前,在全县村级组织推行“银农直联”,进一步加强福农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提升农村“三资”监管水平。

  (二)主要任务。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与银行业务系统在线直联,实现网上付款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转账汇款、网上查询、账务管理、交易流水下载等功能,确保村级资金管理全程可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收付款环节中采用先审核后审批再付款方式;对于村集体与银行结算方式从线下改为线上结算,实现资金结算“非现金支付”。日常小额村务支出200元以下可通过村务卡进行支付(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推行对象本县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村民小组,乡(镇)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下属企业和经营主体。

  操作流程“银农直联”系统非现金结算流程方式如下:

  1.付款申请。村报账员通过“银农直联”系统发起付款申请。

  2.票据审批。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田政办〔2018〕15号)和《中共大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的通文知》(田委农办〔2022〕23号)文件执行,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先审核、后审批。

  3.在线支付。审批流程结束后,村报账员方可在“银农直联”系统中发起在线支付。

  (三)时间安排2023年3月开始至5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3月上旬-3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推进工作会议,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银农直联”操作手册等培训资料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会同县联社各网点收集各村基本信息:基本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所属组织、所属乡(镇)、审批流程相关人员信息等,并于3月20日前发送给县联社信息科,由县联社信息科将以上相关人员信息绑定至“银农直联”系统。

  2.试点阶段。(3月中旬-3月下旬)。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选择试点乡(镇),试点乡(镇)至少选择3个村集体进行“银农直联”系统试点,试点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村集体报账人员县联社相关人员紧密沟通协调,做好试点村集体的“银农直联”试点工作。

  3.实施阶段。(4月上旬-4月下旬)。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及时通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至县联社各网点进行“银农直联”网银开户;县联社各网点收到各村基本信息后,及时在福农综合平台完成“银农直联”系统流程配置,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及县联社各网点要积极收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联社通过远程、现场靠前指导等方式给予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4.总结阶段(5月上旬-6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联社对“银农直联”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完善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银农直联”是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监管重要举措,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县联社各网点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银农直联”工作的推进,县联社做好具体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帮助各村顺利过渡到新的结算管理方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资金结算“非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主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银农直联”系统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联社要对本辖区内银行服务网点的“银农直联”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联社等相关部门要对“银农直联”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

  附件:村务卡管理制度

  

 

附件

  村务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创新村级资金结算方式,提高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搭建“银农直联”系统,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及《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田农〔2018〕333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村务卡管理制度。

  1.村务卡管理

  各村报账员办理村务卡,村务卡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并持有,用于村级公务支出的个人贷记卡,该卡非现金结算、全流程可查,原使用现金支付的办公费等零星日常开支可通过村务卡结算。村务卡实行实名制管理,持卡人自行妥善保管银行卡与密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提供实时准确的村务卡发放、支付、提醒、还款等信息服务,以及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村务卡使用应严格遵守《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万通贷记卡章程(2022年版)》。

  2.村务卡用途

  村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小额村务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得提取现金。使用村务卡的每一笔支出都可查询、可追溯。

  3.村务卡结算

  使用村务卡刷卡支付后,取得有效发票、附件或消费交易凭条等报销凭证,村及时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后报销付款,村直接打款到村务卡上还款。

  4.村务卡额度

  县联社根据我县实际,授信额度不高于10000元,免息期与信用卡免息期一致。

  5.村务卡销卡

  持卡人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等情况不应再持有村务卡时,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村务卡注销手续。

  本制度由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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