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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12100-1200-2022-00018 | 文号 | 田政〔2022〕9 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 |||||||||
标题 |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2100-1200-2022-00018 | |||||||||||
文号 | 田政〔2022〕9 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 |||||||||||
标题 |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田政〔2022〕7 号)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在涉及征收范围内的村予以公布征求意见,现 30 天的期限已满, 在公布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武陵乡桃溪村下岩自然村村民 8 条反馈意见和诉求,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召集县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和诉求逐条讨论和研究,对《大田县下岩水 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修改和补充。
一、第三十三条增加:“烟草公司有编号的砖混结构烤烟房,每座给予补偿 3 万元;土墙结构的烤烟房按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80 元/m²进行补偿;烤烟房土地按原地类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第六十三条修改为:“搬迁移民或搬迁移民户以及其 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当地人民政府或移民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或提交司法机关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无法定或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搬迁物资的;(二)非法阻扰或妨害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或执行公务的;(三)故意挑拨离间、聚众闹事或挑衅斗殴, 严重妨害搬迁移民工作的;(四)应当予以处罚或处理的其他情形。”
特此通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23 日
《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田政〔2022〕7 号)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在涉及征收范围内的村予以公布征求意见,现 30 天的期限已满, 在公布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武陵乡桃溪村下岩自然村村民 8 条反馈意见和诉求,大田县下岩水库项目建设指挥部召集县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和诉求逐条讨论和研究,对《大田县下岩水 库项目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修改和补充。
一、第三十三条增加:“烟草公司有编号的砖混结构烤烟房,每座给予补偿 3 万元;土墙结构的烤烟房按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80 元/m²进行补偿;烤烟房土地按原地类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第六十三条修改为:“搬迁移民或搬迁移民户以及其 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当地人民政府或移民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或提交司法机关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无法定或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搬迁物资的;(二)非法阻扰或妨害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或执行公务的;(三)故意挑拨离间、聚众闹事或挑衅斗殴, 严重妨害搬迁移民工作的;(四)应当予以处罚或处理的其他情形。”
特此通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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