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1-0300-2017-00005
- 备注/文号: 田政办〔2016〕150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9-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帮助贫困群众开辟稳定的增收渠道,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决定在全县实施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光伏扶贫工程是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的“2015年将实施精准扶贫十项工程”之一,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同时,能通过“以电代柴”,合理利用清洁能源,实现绿色发展。我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区,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1513.0小时,符合实施光伏工程基本条件。经调查摸底,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34个,空壳村38个(其中贫困村与空壳村交叉4个),小康示范村6个,建档立卡贫困2967户、8808人。大多数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弱,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贫困村、空壳村自身造血功能弱,通过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为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贫困村和空壳村开辟出稳定增收的新渠道。
二、目标任务
计划总投资2亿元,全县建设总规模约22兆瓦。第一阶段(至2016年12月)完成项目工程的50%;第二阶段(至2017年5月)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三、实施对象及合作模式
1.实施对象。太阳能资源好、接入条件好、有积极性且符合上级部门建设要求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重点瞄准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空壳村及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过的6个小康示范村。
2.合作模式。采取贫困户独立发电或“企业(公司)+贫困户(贫困村或空壳村)”的合作模式,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和贫困村、空壳村,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村提供场所并向银行申请贷款,各乡(镇)扶贫开发公司进行担保,光伏企业(公司)向农户(村)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作为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收入,实现一次性投入、多年受益、稳定增收的扶贫效果。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请
由太阳能资源好、接入条件好、有积极性且符合上级部门建设要求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及小康示范村向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提出申请,并签订自愿安装合同。贫困户以自然人作为申报主体;乡(镇)成立光伏扶贫公司作为申报主体,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可以股份入股,采取量化折股形式,进行股份分红。
各乡(镇)、场根据本乡(镇)、场适宜采用光伏扶贫进行脱贫的贫困户分布,组织相关村级基层组织和住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屋顶、房前屋后安装条件,汇总确认采用光伏扶贫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及小康示范村清单。
(二)资金构成
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以内贷款担保额度,贫困村、空壳村及小康示范村可申请30万元以内贷款担保额度,市级贫困乡可申请一定贷款担保额度。由乡镇成立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政府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另外鼓励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项目建设。
(三)项目招标
受乡(镇)、东风农场的委托,中共大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政府采购形式,组织统一公开招投标。各乡镇、东风农场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聘请监理全程跟踪监督。
1.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招标,以“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为评分标准,组成以“专家代表+业主代表”形式的评分团队,其中专家代表从专家库中抽取,业主代表从乡(镇)、场抽取。
2.核心部件:⑴光伏组件:正A级多晶硅;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原厂采购,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如2015年度十大品牌。⑵逆变器:原厂采购,具有专业的电站监控协议,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如2015年度十大品牌。
3.安装方式:支架采用国际标准压块式安装,不能用对组件直接穿孔安装;地面固定采用化学锚栓、混凝土固定,不建议用膨胀螺栓固定。
4.维护与售后服务:需在本县设立维护站,负责对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和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的光伏电站维修和售后服务。提供10年以上的整机质保。
5.监控系统:需建立较完善的监控系统,具备告警、报警功能,配套远程监控系统软件。
6.保险服务:为了减少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中标企业需提供整机7年以上的财产保险。
(四)规划设计
中标企业要根据光照、载荷、位置等因素,对安装容量、面积、地点等进行选择,提出设计方案。各乡(镇)、场要将光伏扶贫项目与美丽乡村相结合,进行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电力部门要将贫困户、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保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方案选择:⑴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以户为单位,利用贫困户房屋屋顶或空地建设光伏电站,通常建设规模在3-6KW。⑵联合式光伏扶贫电站:以乡、村为单位,利用村部、学校等公共场所建设光伏电站,通常建设规模在30-60KW。收益根据拟定合同按比例进行分配。⑶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以县为单位,利用商业、工业、水土流失治理地,结合农业设施建设光伏电站,收益采取量化折股形式,进行股份分红。
(五)中标企业(公司)
计划招标2-3家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和管理能力强的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简称“运维企业”)。中标运维企业需满足:
1.近两年内具备总计10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案例。
2.光伏产品十大一线品牌生产商或联合体,能提供光伏核心产品的认证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原厂质保书、原厂采购合同等。
3.应具备足够的技术和工程经验,并提供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六)建设施工
将18个乡镇和东风农场分成A、B片区,分片区分别由中标运维企业进行施工。其中,A片区:桃源、东风农场、武陵、谢洋、济阳、吴山、屏山、上京、太华、均溪;B片区:广平、华兴、石牌、建设、奇韬、文江、梅山、湖美、前坪。
1.建设形式:采用房光互补、农光互补、地光互补进行光伏电站建设。⑴“房光互补”即“房屋+光伏”,通过在农户房屋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实现一次性投入多年受益的效果。⑵“农光互补”即“农业+光伏”,通过在光伏板下种植食用菌或家庭养殖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光伏发电与生态种植、养殖的有机结合。⑶“地光互补”即“闲置用地+光伏”,通过在闲置用地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将荒地变“太阳地”,实现创收。
2.施工安全: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安全事故由中标企业负责。
3.其他:地点选择和备案程序等严格按照《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省发改能源〔2016〕640号)文件的要求实施。
(七)上网模式
采取全额上网的模式,光伏系统直接通过变压器并入中压公共配电网,其全部发电量按照光伏上网电价全部出售给电网企业,收益由电力公司直接结算到户。
(八)项目验收:由业主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对光伏核心部件及安装进行验收,电力部门并网调试验收,并配套电网建设、运行服务,确保正常发电上网。一批次光伏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企业(公司)需先缴纳质量保证金和维修保证金。
(九)扶贫收益:项目实施前,各乡(镇)、场需与农户签订有关收益分配协议,其中还款部分打入乡镇结算中心,纯收入部分打卡到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力度,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把光伏产业扶贫同其它扶贫举措统筹协调。各乡(镇)、场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协调项目中的各项事宜,在各村也要建立相应联络人员。
2.强化管理维护。各乡(镇)、场要建立完善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和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服务机制和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中标光伏企业需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或维修服务站,负责对贫困村(空壳村)和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的光伏电站维修和售后服务。要加强对光伏电站业主光伏设备日常维护的培训,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3.加大协同合作。县扶贫办要牵头负责统计汇总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的对象,实时跟进;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备案及补助资金争取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将光伏发电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县国土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县供电公司负责优先安排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农村电网改造,将配电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建设项目计划,按照随时报装随时接入的要求负责进网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并按时为用户结算各项进网电量电费;各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分负责贷款落实。各乡(镇)、村负责本辖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及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设备维修更换和售后服务工作。
4.进行统一规划。各乡(镇)、场要将光伏产业扶贫项目与美丽乡村创建、危房改造相结合,按照上级对于光伏产业项目建设的布局要求,做好布局,加强规划,形成特色产业片。
5.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场要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可行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光伏扶贫相关政策、产业特点等,帮助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算好投入、收益明细帐,充分调动群众建设光伏产业的积极性,为光伏产业精准扶贫提供舆论支持。
附件:1.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统计表(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2.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统计表(贫困村、空壳村)
3.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摸底调查汇总表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统计表(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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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别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备注 |
附件2
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统计表(贫困村、空壳村、小康示范村)
乡(镇)
|
序号 |
村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备注 |
附件3
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程摸底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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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户数或村数 |
贫困人口 |
总建设面积 (平方米) |
建设规模(平方米) |
总预估投资 (万元) |
总贷款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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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未脱贫 贫困户光伏扶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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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村、空壳村、示范村光伏扶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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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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