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政办〔2016〕4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大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说明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大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dai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田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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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5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对全年政府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进一步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将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公开。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范本、监督举报受理机制等内容。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2015年我县及时公开了大田县预算收支情况表和大田财政专户资金收支表。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要求对全县非涉密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实施预决算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房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工作公开,对已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进行再次核查公开,群众无异议后,再予以配租配售。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率,提高工作透明度。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逐步完善。强化公开重点建设项目名单、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和发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等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自来水、电力公司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各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继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资质认定、企业开办、婚育收养、经营纳税、公用事业、招商引资等重点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了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保险、救助类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五类险种对目录重新进行了划分,逐一进行充实。在社会救助方面,按月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五保供养等资金使用情况。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县属国企自主行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依法自主招录、使用和管理劳动用工是其自主经营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县国资委依法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为此县国资委通过“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领导人员年度业绩评价与薪酬考核等激励约束手段,对企业劳动用工进行宏观调控,督促和引导其依照人社部门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公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企业人员招录信息发布工作。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同时,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信息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的增强环境保护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保健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加大保健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将许可审批事项、药品行政执法案件以及各类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推进有力。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进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梳理工作,对全县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中介服务项目(包括前置中介项目)逐一排查,杜绝了不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搭车收费的现象。同时,对合规的中介服务项目涉及到的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发布,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1.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我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根据《统计法》,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
2.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3.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我县57个部门338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1.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在制定全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
2.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全县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相关政策。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通过方便公众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3.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社会各方对县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提供依据。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重大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1.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2.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我县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信息等,依据相对人请求,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公开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作用。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平台建设,通过网站、专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2.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县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对政府原有各类热线进行功能升级,提高各类政府服务热线的服务水平。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3.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因地制宜地建立并扩大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都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审议、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2015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720条(历年累计数为134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为: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2条,占14.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2条,占7.6%;规划计划类信息87条,占5%;行政许可类信息22条,占1.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5条,占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1条,占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6条,占1.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1条,占3.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7条,占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局、图书馆、县行政服务中心查阅场所等便民渠道公开。政府网站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我们及时在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于政府网站上。同时,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县档案局和图书馆,并做好文档交接手续,为单位或组织和群众提供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建议栏目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答复0 件,答复率100%。历年累计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力量有待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人员力量配备总体仍显不足,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乡(镇)、部门的信息公开力度仍有待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的方式单一。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促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坚持以落实《条例》为基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向社会披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3.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向社会广泛公开。
4.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
5.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6.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720 | 1348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720 | 1348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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