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2021-02-22 16:26 来源:大田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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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节即将来临,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客流物流增加,火灾风险加大。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1.街道社区、乡镇、村委会要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农村祭祖应当注意清理周围可燃物,粮食入库前要充分晾晒,防止自然起火。
  2.工厂企业必须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体检”,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强化员工集中住宿区域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工,对明火作业部位及容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加强巡查监护。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管理人员要加强每日防火检查、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工作人员及被隔离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及时告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注意事项以及逃生自救常识。
  5.元宵节居家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电线,取暖电器远离可燃物,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
  6.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7.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8.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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